走着走着,李南方觉得他跑来洞里,很可能是鬼女人的故意为之。
这时候,他还是有机会退出去的,不过半途而废,可不是他的个性,就好比正与蒋默然嘿咻的舒服呢,眼看就要爆发了,你采住他头发,把他拨拉到一旁试试,他保证打不死你。
砰地一声,有个什么东西绊了绊了他一跤,让他差点摔倒,赶紧贴在洞壁上,打火机下移看去——他看到了一具尸体。
这,应该是个男人吧?
为什么要说应该是个男人呢,因为尸体外面套着男款的户外运动装,而尸体本身,却变成了一具白骨,一丝丝肉都没有的白骨,仿佛是用沸水煮了俩小时,再拿铁刷子把肉刷下来那样。
李南方觉得,他应该知道这具尸体的身份了,二愣子他们说过,曾经把两个手持岳母zhàopiàn的男人,从上面扔下来,那俩人就是穿的这种运动服。
二愣子等人却没说,把人扔下来之前,就已经把他们剥皮抽筋了,现在尸体变成了这模样,可能是被老鼠啃得吧?
也不像。
如果真是老鼠啃得的,会把尸体骨头也啃坏,尸体的骨头很完整,大学里用来教学用的骨骼标本,都没这么油光水滑。
沙沙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李南方回头看去,什么也看不到。
既然已经来到这儿,无论前面有什么鬼,他都该硬着头皮向前走了,反正老头说过,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是来拯救全人类的,现在只拯救了个蒋默然,才完成终极任务的六十亿分之一,怎么可能就这样死去?
向前,向前!
越是在难以取舍的环境下,越该勇往直前,才能争取最后的胜利。
当看看到一道火红的颜色,从前面慢慢出现后,李南方就知道他已经接近了某个神秘所在的核心了,那是火光。
从盘古辟地,给人类创造了生存环境后,火就成了人们驱赶野兽,获得危险的最重要来源,石器时代之前是这样,现代也是这样。
野兽,厉鬼之类的东西,是惧怕火光的。
这儿有火光,就能证明这儿有人。
是那个总是哭她的儿的鬼女人吗?
李南方觉得应该是,加快脚步走过去,左转,就看到了一个火把。
洞穴深处右拐,是一个几十平米的空间——干脆说,是一间屋子。
这是一间装修风格古典的屋子,有门无窗,有地没屋梁,有桌有椅,有墙有壁画,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