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锋不是爸爸。
但是跟着罗锋,的确有肉吃。
中午,宝叔亲自下厨,用工地吃饭的大锅做了两大锅菜。一大锅辣烧羊排炖土豆,一大锅牛肉炖粉条。主食则是白花花的大馒头。
大米很有多,但是周佳宁不让做,理由很医学。米里面含有大量糖分,吃完后容易让玩家困倦怠惰,再加上本身又是秋天,容易打盹,出了危险的时候,会让反应速度变慢。
所以,在食物极为充足的时候,罗锋团队只吃肉和菜,基本不吃主食。
不过,两道大餐实在太香了,宝叔一开盖众人就受不了了,嗷嗷叫着过来排队了。
罗锋没有排队,而是骑着摩托车,把仓库周围仔仔细细观察了一个遍,甚至还去了一趟很远的地方,找寻第二个合适的居所。
等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热汗。
这时,罗灵素端着一大盆肉菜送到了他的面前,唯独没有馒头:“吃吧,给你开小灶,不给你主食了!”
“嗯,我不客气,素素姐!”罗锋说着就端起了大吃起来,“哦?谁的手艺?好吃啊!这羊排太香了!这牛肉炖得太烂呼了!太带劲了!”
宝叔大笑道:“我的手艺还行吧?我以前在部队里当伙头兵的!”
“叔,你这手艺能开饭店了!”罗锋远远地冲着宝叔竖起了大拇指。
“唉,谁又说没开过呢!”宝叔说完,就端着一大碗菜走了过来。
“宝叔,辛苦了!”林然递给了宝叔两瓶啤酒。
看着林然,宝叔不由叹了口气,道:“我大女儿跟你一般大,可惜,死在这个真实吃鸡里了。”
“叔,对不起啊!”林然连忙道歉。
“跟你有啥关系呢,又不是你杀的。”宝叔大咧咧一笑,“那天让锋子救下的,是我小女儿,今年才十八。我大女儿,就是被个流氓给祸祸死的。”
罗锋顿时攥紧了拳头:“畜生!”
宝叔拿起了啤酒,喝了大一口,道,“锋子,人生无常。你知道吗?我活着的时候,春风得意。我当兵五年退伍回家,就开了个大饭店,忒赚钱的那种。而且,我媳妇贤惠,女儿听话。我家和老丈杆子家关系忒好,常常一起走动。
我做人也挺讲究,从没得罪过谁。可是,你不得罪人,不代表人家不得罪你。就在五个月前,有人看我生意太好,看不顺眼,就在我家炒菜锅里下了药……那天还赶上我家大聚会,呵呵,都他妈见阎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