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明辉这厮拉不下脸来道歉,那岂不是就让她白辛苦了。
“哼!这个家伙要是不道歉,看我怎么收拾他!”
内心如此想着,叶晓婉就感觉无比的充实,因为她觉得自己为李明辉解决了一桩大事情。
…………
第二天一早,还是原来的惯例,习惯了早起的他,早饭是他的任务,而午饭和晚饭则是张伟这厮负责,原因一则是张伟的手艺的确是比李明辉好,二则是张伟主动的,毕竟李明辉创造财富的能力,比他可是强啊,而且张伟毕竟没有李明辉那样的变态,无法整天都是处于码字看书的状态之中。
因此,在粥熬上之后,李明辉当即便是开始写作起来,他已经是想好了,现在既然是已经重新开启了诛仙的写作,而飘渺的写作任务又不是那么着急,因此每天都是一半一半的时间来写作。
比如一天他可以有差不多十二个小时的码字时间,那么六个小时就是诛仙的码字时间,六个小时就是飘渺的,而且李明辉发现二者交互式的写作,似乎是更加适合他一样,不仅是灵感更加十足,而且写出来的文字,似乎都是更加拥有仙灵之气似得。
如果是被其他的作者知道了这厮的这种情况,一定会大声痛骂不已的,这简直就是疯子啊,要知道一般的大神,若是同时写两本书,那可是都会尽可能的将两者的时间完全错开的,并且中途还要阅读加深一下,要写作的这本书的印象之后,这才是可以写作的。
可是李明辉呢,竟然是诛仙和飘渺交替的写书,却是感觉更加的好一些,这真正实在是变态至极啊!
两个小时,诛仙一半的时间,飘渺一半的时间,如此一来诛仙竟然是写出了一万三千多字,而飘渺也是第一次达到了一万两千字的地步。
还是打字速度限制了他发挥的问题,毕竟按照李明辉的灵感爆发速度,这手底下虽然是已经很快了,但是依旧还是无法更得上脑海之中的剧情速度。
这要是一个初入行的作者,那简直是不敢相信的,毕竟这实在是太过恐怖了,一万两千甚至是一万三千的时速,他们定然是会认为是天方夜谭,但是对于李明辉这等可以训练过码字速度,脑海之中剧情一路顺畅,丝毫不会卡克的人来说,这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的,这对于那小初入行的作者来说,简直就是奇迹!
这也可以理解,熟能生巧罢了,想当初,李明辉的时速只有四千多的时候,创作软件每天也只能够使用不到五个小时的时间,不一样对零零之上当时六千的时速状态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