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以草径野果为食。
可是她既然已经融合了旱魃神念,本身就说明她身具旱魃血脉,随着她的成长,体内神力自然也开始慢慢觉醒。
只过了一年,她的力气就已经超过了普通成年男子,甚至可以能够赤手捕食野兽了。
有了吃食,生活不再成为问题,但很快她就发现情况不对,自己所过之处无不赤地千里,无论是森林还是城池,俱都遭劫。
叶小兰心地善良,不忍看这种情况发生,于是主动朝着荒芜地带行走。而她哥哥是读书人,她自然也学会了一些东西,比如汉夷之别。于是她开始有意识的往北,往西行走。
当时隋帝杨广三征高句丽,天下皆知,叶小兰本意是去高句丽的,但她一者不知道路,后来就算问明了方向,可得知沿途还要经过许多汉人城池,这才改变了主意。
再到后来,她就来到了西北戈壁。
这里本就是荒芜之地,不远处就是无尽的大漠,换成别的从江南水乡来的人定会不习惯这种气候。但对叶小兰来讲,到了这里,简直就是如鱼得水。
就这样,叶小兰在此地落户了,平日里她都是呆在沙漠中,只有需要采购衣食时,她才会进入人类所在的村落或城池,采购之后马上离开。
至于金银财货,以她本事自然能够轻易从沙漠中获得,倒是不必发愁。
直到不久前,陆南风和封若云突然出现自己面前,这种安逸却又孤独的生活才有了变化。
听她说完来历,杨朔也是叹息,对她善良的品性更是赞佩,忍不住道:“你就这样一个人,孤零零地待在这儿这么多年?哎,也真是苦了你,以后,你就跟在我身边吧,我带你游走天下,再也不用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这里。”
叶小兰期期艾艾地道:“可……可是我是旱魃之身……”
杨朔一笑,道:“黄帝封印女魃,应该是在我失踪之后。否则,我猜他老人家一定会千方百计把女儿嫁给我。”
叶小兰诧异地张大了眼睛。
一旁,宓妃酸溜溜地道:“不明白了是吧?因为你眼前这个人呢,是水神共工再世,你就算是旱魃之身,有他在,也不用担心所至之处,赤地千里了。”
叶小兰一听大喜,其实她原本也想过要去多水的地方生活,但是她的体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到了那种地方,立即便病魔缠身,久治不愈,她的体质只有在干旱少水的地方才适应。
而杨朔在身边的话,那就不同了,她不需要身旁总是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