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自己比唐笑更适合做一个阔太太,更配得上家里拥有一家风传即将上市的地产公司的简思诚,于是她决定挖墙脚——或者说,在她心目中,这个不算挖墙脚,只是“帮”简思诚认清楚谁更适合他。
林兰挖墙脚的手法并没有多么高明,她看出简思诚只是表面上老实,喜欢装作正人君子,但是哪个男人不好色?送上门来的女人,哪个男人拒绝的了?就算他的心拒绝的了,他的身体拒绝的了么?
林兰知道唐笑保守,从小就有着非常强烈的贞操观念,认定一生一世一双人,一定会把初夜留到和简思诚结婚的那一夜。但是唐笑能等,简思诚可不一定能等,男人,从来都是没有节操的动物。更何况简思诚血气方刚风华正茂,明明有一个身材样貌都还不错的女朋友,却能看不能吃,那该是有多着急啊?
于是林兰积极主动地发挥优势,故意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在简思诚面前晃来晃去,什么低胸装、透视裙子、包臀裙子,还有黑色丝袜,男人喜欢什么,她就穿什么。
一开始简思诚还能装作毫不在意,但是多来几次,简思诚开始坐不住了,她明显感觉到简思诚偷偷瞄向她乳沟和黑丝长腿的目光,还有当她凑近时简思诚急促的呼吸及绷紧的身躯。
她在心里暗暗偷笑,但是男人向来对能轻易得到的东西不懂得珍惜,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
林兰非常心机地在简思诚频频看她时,毫不留恋地款款离去,只留下空气中残留的玫瑰花香——那是林兰最喜欢的香氛,因为魅惑而浪漫,浓烈而腥甜,在男人面前,就如同女人袒露的胴\/体一般张扬、无力抗拒。
林兰猜得没错,简思诚被他撩拨的心痒痒的,开始到处寻找她的身影,这时,林兰再假装不经意地经过,不经意地将手机掉落在地上,当她弯下腰去捡地上的手机时,又不经意地露出了雪白的大腿,还有藏在裙子底下的黑色蕾丝丁字裤。
这下,简思诚不止呼吸急促,连眼睛都直了。
林兰恰到好处地起身,又马上装作一副突然发现自己走光的样子,急急忙忙地哎呀一声,一张脸泛着红晕,害羞带怯地瞥上简思诚一眼,用小猫一样的声音问他,你什么都没看到吧?
简思诚当然说什么都没看到,这时,林兰傻乎乎地拍着自己胸口,说那就好,自己刚刚可是吓了一跳呢。
随着林兰的动作,简思诚的目光又胶着在了林兰的胸口上,因为这天,林兰穿着一条又薄又透的白色吊带短裙,或许是因为里面的胸罩也挺薄,从简思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