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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招魂(1 / 5)

阿坤老婆把碗放在了桌子上,然后递给我那把刀子。

我抚摸了一下公鸡的脑袋,然后在它的红冠上点了点头:

“今日借你的血一用,用来驱除邪灵,不会伤你性命,如果你愿意奉献你的血,那么就点点头!”

我们也不是好杀生之人,而且借用鲜血之事肯定要问过三牲才行,不然太没礼貌,而且强行借来的血也没多大用处。

点它红冠是跟它交流,三牲最有灵性,能听懂人话,这也是为什么我要这么问的原因了。

“咕咕!”大公鸡点了点头,看吧,我就说听得懂我们说的话,所以不要以为动物就是没有思想的,我们无情地杀戮它们,它们也许会变成恶灵回来复仇呢!

我把公鸡放在地上,它没有动,我拿着刀子对它的脖子扎了一下,它只是轻轻动了一下,然后就没动了。

我把碗放在它的脖子下,鸡血流下来了,流在了碗上,大概盛了五分之一的血后我就按压住它的脖子了。

然后拿了纱布给它缠上,纱布是在医院的时候就带着的,不然我刚才就让他们就拿了。

我割开的伤口并不大,这是为了保住它的性命。

“你真厉害,居然能让大公鸡服服帖帖的!”阿坤很是崇拜地对我竖起了大拇指!

“三牲有灵,用来通天。别以为动物就没有思想了,多和它们交流,你就会发现它们并不比人傻。”

我拿着碗靠近了昏迷的燕宇,然后拿着刀子在他的拇指处划开了一道口子,我用刀的时候燕宇也是动都不动,倒是他妈吓了一大跳。

拇指是人用最多的手指,所以阳气最为通畅,血液最为新鲜而具有灵气。这就是为什么只接拇指血而不是其他手指的,

我拿着碗在燕宇手指下接着他的血,接了五分之一碗的血后我就给他缠上了绷带。

我食指无名指并拢,然后伸进碗里搅着,现在这里面有两种灵血,混合后有不同凡响的效果。

一是可以保护这里,虽然保护不了太久,但是也是可以的,二是我还不想说,说出来就没有什么卖点了,让我卖个关子就好了。

我用两指沾了血,然后在门,窗户,墙上都画了字,这些字扭扭曲曲的,一般人是看不懂我写的是什么,因为这是梵文。

翻译过来就是----双灵护身,鬼神莫近!

这些字可以把这里保护起来,相当于门神吧,只要有这些字在,一般的小鬼都会被震慑,那个怪物要是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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