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那些所治理的地盘内,女人们在看到二圣颁布的新的政令后,全都高兴得快疯了。
女人能享受男子同等的待遇,可以进学,做工,从商,从军,做官。等女子能赚钱了,腰板自然慢慢就能挺直,这时候,才能提高家庭地位,才能提高社会地位。
严禁人口买卖,提倡聘用,雇佣制度。
男人不再如过去那般,只要有钱就能享受三妻四妾,亦或者是妻妾成群的待遇。
朝廷上至一品大员,下至七品县令,只能合法娶一妻两妾,并且,小妾不能扶正。
这样一来,既能保证官员不过多的同朝中党羽用姻亲拉帮结派,同时,也尽可能的保证正妻的合法权益。
同时。
严禁官员不能逛青楼,不可养外室,外室生的子女不能被嫡母承认,也不会被律法认可,当然,若是女子被官员强逼为外室并生育子女,可状告官员,然后索取赔偿,情节严重者,知法犯法的官员会被判为强奸罪论处,处以宫刑。
若是有人官员逛青楼了,一旦被朝廷的暗线得知了,就会被冠上作风不正的罪名,轻者被罚款,重者被降官处置,并且,还会影响官员每年政绩以及考核和仕途。
更加的注重契约精神。
比如男女成亲前,男女双方可写下保证书,若是婚前在保证书上承诺婚后不纳妾,男子婚后却又变卦纳妾了,便视为背信弃义之罪,女子可写休书给男子,并分得一半家产。
若是男子胆敢婚内偷偷出轨,为了家产,为了不和离,为了不被妻子休弃,便谋害妻子者,已经发现,抄家并把男子处以宫刑,家族中但凡是谋害之事等人,发配去砖窑或者是煤窑做苦力十五年,而谋害结发妻子的丈夫,若是宫刑后没死,便一辈子都只能做苦力至死。
若婚前写下一夫一妻的保证书后,在成婚后,平民,以及商籍之人,女方在30岁时还未生下孩子,或者是因为体弱导致孩子接连早夭养不活,而女方也不愿和离,男方这时候才可纳妾,但不能娶平妻,即便是妻子死了,小妾也不能扶正,小妾所生的庶出孩子记在嫡母的名下,即便是嫡母不能生养,顶着嫡母的头衔,小妾即便是再受宠,庶出的孩子在出息后,处于孝道也会奉养嫡母的。
有
虽然一下子还不能办到让男女绝对平等,但新的律法很多方面,却有效的保证了女子的权益,当然,在保证女子权益的同时,也有对女子的约束,比如婚姻中,女子出轨与人私通,谋害丈夫,谋夺家产者,发现后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