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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陈年往事(1 / 3)

庄总自顾往下讲述,“后来,我揣着我妈连着好几天去村委会里连哭带闹、连借带求,连捧带赖,不知道怎么凑来的学费,来到了上海,开始上大学。刚开始的时候,为了挣钱,我可以说是无所不为。但有两点我不干,一是卑下地去伺候人的活,我坚决不干;二是非法犯罪的事我坚决不干。我在校外打了很多的零工,也在校内做了无数的小买卖。打的零工多是搬家、装卸、工地、发传单之类,以体力活为主,不管多累多苦,我的原则是只要能干完以后马上就付现钱的就行。我年轻力壮,干活从不惜力,工钱要求也不高,工头们都愿意找我。我挣了钱就拿来当本钱,开始在学校里做起了小买卖。我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小百货”,每天早晚和课间穿梭于各个宿舍教室间,只要有人要东西,我就大包大揽,极力应承。有现货的立马交货,没现货的记下来,尽快出去采购再回来交货,只挣个辛苦费的差价,价格公道,送货上门,按劳取酬,光明正大。”

庄总仿佛回到了那个时代,神情渐渐兴奋激昂,“那个时候虽然辛苦,但却热血沸腾,似乎有用不完的劲。每天最高兴的事就是深夜趴在床上核算一天的收入账。不算不知道,随着业务的开展,我在供求双方之间越混越熟,买卖门道也越来越精通,钱也渐渐越挣越多。大一下半年开始我就不再用出去打零工了。大二开始,我还发展了买卖下线,还经常雇人为我跑腿拿货送货,不再事事亲力亲为,我只负责掐住卖方和买方的供求信息,拓展业务量和业务范围,坐收渔利。我的收入不仅足够我自己的花销,养活我妈也绰绰有余了。那时候,真的是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说到这里,庄总仍沉浸在当年的热烈激动的情绪里,呆呆出神。

过了一会,才回过神来继续讲述,“大三开始,我的同班同学,也就是庄亦菲的妈妈开始示好追求我。她是高干子女,活泼开朗,漂亮高傲,很多男生都想追求她,但她却单单看上我这个穷小子。

可能是因为我不同于她平时见惯的人,她对我很是着迷,说我身上有一种特别的东西,虽然穷却不屈于人也不屈于生活,还说我很有能力,在经济上甚至比他们都自由。这些令她对我很欣赏也很佩服,用现在的话来说,是觉得我很酷。

一开始我并不敢接受,因为我很清楚我与她之间的差距,也怕她是一时的兴趣,所以我一直不接招,整整一年都不理她。可能是一种征服欲的心理在作怪,我越是不理她,她越是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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