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敌,顾野有麦场积薪其中。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记不起来这个故事是谁写的,也忘了故事的名字,不过的形势和这则故事何其相似。狼是很聪明的动物,与狼同时代的猛兽还有泰坦鸟和剑齿虎,到了今天唯独只剩下狼一种,这就很能说明问题。要论起来,狼的起源比人类早的多,能活到现在群居只是其一,聪明才是关键。
中行说阻止了阿施那部继续冲向狼群,将所有人集中起来,围成一个巨大的圆圈,警惕四周。又把篝火烧的旺旺的,还分出来数十堆放在人群外围。这一招很灵,狼群果真没有在继续前进。双方就这么相持住了。
狼不走,人也不敢出去。但是柴火总有烧完的时候,等熊熊燃烧的大火熄灭又该怎么办?作为人类没有答案,作为狼,他们需要做的就是静静的等待那一刻。
“嗷……!”又是几声嚎叫,狼群寂静无声的趴在地上,有些眯着眼睛睡觉,有些警惕的群。
中行说终于来找苏任了,他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都说苏任是大汉最聪明的人,希望他有办法解决目前的困境。艰难的爬上马车,吹进来的风带着一股子尿骚味。都说阉人夹不住尿,真的,要不然就是中行说刚才被吓尿了。
耸了耸鼻子,苏任斜靠在车撵里:“中行先生终于肯来了?还以为先生和我说话呢?”
中行说笑了笑:“如今形势不同了,先生若有办法就说出来,狼群可不管你是汉人还是匈奴人,在这些畜生眼中只有食物。”
苏任点点头:“办法有是有,就是不知道你的那些手下愿不愿意。”
“说说要能救命就行!”
苏任直起身子:“那就先请中行先生说说咱们现在的位置,以及周边所有的部落和距离。”
中行说没有任何犹豫,抓过车厢里的水碗和水壶:“这里就是咱们所处的地方野马狗,在草原的西北方,南面是阴山左谷蠡王王庭,离此大约五十里;往北三十里是汉森部落;东面茫茫草原什么都没有,最近的部落也在二百里之外,西面再走就是戈壁,那里寸草不生,所以,离我们最近的只有汉森部落,虽然小也有八百勇士。”
“哦!”苏任认真:“这么说,咱们至少还得走三十里才行。”
“是的,若是冲出去,用不了二十里就会被狼群追上,舍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