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吃罢了饭,打了一个饱嗝,一边喝茶一边看着天上的朵朵白云。战斗还没有彻底结束,作为主帅的苏任却悠闲的让人嫉妒。这一次出战,可算是旗开得胜。最难打的樟树沟被轻而易举的攻破,苏任名将的身份已经能看见影子,至少在蜀郡会有不少人这么认为。
从自己休息的地方出来,没有去俘虏营,苏任朝着战场走去。寒风吹过,带着点点血腥的味道,没走多远,就能看见路边的尸体和地上的血迹。黄十三伸手拦住苏任,苏任一笑:“没事,经过那次惊吓,我发现自己现在什么都不怕了。”
的确是一场惨烈的战斗,这句话是对山匪而言。越往前走地上的尸体越多,鲜血也越多,苏任皱着眉头看了一会,问黄十三:“咱们的兄弟伤亡如何?”
“昨天夜里就死了三十几个,还有一百多人受伤,里面的情况还不知道!”
无错一千人和三千多人打了一场,死了三十几个,一百多人受伤,这样的战绩只能用完胜两个字来形容。但是,黄十三看苏任的样子似乎并不高兴。
“尸首都找到了吗?那些受伤的安置好了没有?”
“李司马已经带人去了,受伤的全都送了回去,有小瘸子在,应该问题不大!”
苏任点点头,停下了脚步。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只是在电视上看见过那些冷兵器战斗,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战将会被后人称为名将。若是这样,苏任宁愿自己一辈子做商贾。
霍金派回来的人满脸兴奋,见到苏任的时候鲜血和泥头几乎将他糊了起来,扑到苏任面前,兴奋道:“校尉,我们发财了!”
樟树沟没有一棵樟树,或许以前有过。进了谷口立刻就又是一地的尸体,全是些衣衫褴褛的盗匪。可见侯建将所有盗匪都拉了出去劫营,里面剩下的没有多少。
那名带路的军卒很高兴,一边走一边说:“攻进寨子的时候,那些家伙还在睡觉,我们全给一锅端了,霍军候还想追击逃走的,被苟军候拦住了,有咱们自己的兄弟守在谷口,那些家伙一个都跑不掉。”
“狗日的寨子还不错,寨门,碉楼竟然很齐备,却没有人,打完了再想起来还有点后怕,若是那些家伙不出去死守这里,咱们硬攻进来,指不定要死多少兄弟。”
“还是校尉英明,这些家伙一翘尾巴就看的清清楚楚,想劫咱们的营,却把自己全赔进去了,真是活该,要我说,留那些俘虏没用,依元山的规矩一剑一个砍了多省心,这些家伙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