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服。”
白夜没错过她眼底流露出来嫌弃的小眼神,略一联想,便知道她为何会提起此事。
“你喜欢狗吗?”白夜一不小心问出了让自己后悔一生的问题。
“喜欢啊。”荆歌道。
荆歌确实很喜欢毛茸茸的东西,特别是白色的狗狗。
她对狗狗身上纯白色柔软的毛毛,半点抵抗力都没有。
白夜从她眼神中捕获到喜欢的情绪。
脸上表情越发柔和起来。
柔声道了一句:“或许我真该养一条狗了。”
如果小家伙喜欢的话。
他不介意为她寻来。
荆歌没有多想,仅仅以为他也喜欢这种毛茸茸的东西,毕竟大叔真的越来越喜欢揉她的头发了。
就跟揉小宠物一样。
这样的大叔,喜欢狗狗再正常不过了。
荆歌如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