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最危险的猎人盯上的荆歌,咬牙忍着疼,把浑身上下烧伤的地方都涂了一次药汁,然后哆嗦着把衣服重新穿上。
这一次敷药,差点疼去半条命。
但是身手这些烧伤要想彻底去除,比刚才还要疼上十倍的痛,起码要忍受七次!
荆歌背靠着树根,躺着休息了十多分钟。
忽然听到草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紧接着一只红眼大耳朵的白胖兔子溜了出来。
非常灵活的胖子,可惜它遇到了饥肠辘辘的荆歌。
荆歌屏住呼吸,匕首在手中转了一圈,忽然投掷出去,一击命中大白兔子的脖子。
兔子吱吱叫了两声,四脚一蹬,死了。
她走过去,把死掉的兔子捡起来,开始寻找附近有水源的地方。
把兔子的皮扒掉,然后生火,做了一顿香喷喷的烤肉。
她饿了一天,胃口极好,一个人把一整只兔子都吃光了,吃完还在树底下刨了个土坑,把骨头埋进去,用脚踩平实了。
俨然一个爱干净的三好学生。
躲在暗处的白夜陵,捏着下巴想:吃这么多,为什么还这般瘦?
荆歌吃饱就犯困。
眼瞅着暂时也走不出林子,便寻了一处适合睡觉的树杈,爬上去,倚靠着树干,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白夜陵等着她呼吸平稳了,才悄然从暗处出现。
从背后靠近了荆歌所在的位置。
近距离看着这人的时候,才觉得真是太小了,以前到底怎么长的?
明明胃口不见小,吃的却完全没吸收,他印象中这般年纪的女子,应该已经发育得不错了。
只是眼前的人儿,显然还很小,不管是身体还是那个地方——白夜陵的视线落在荆歌胸前,想到她刚才解开衣物擦药汁的画面,又觉得身体有些发热。
唇瓣曾经被亲过的地方开始滚烫起来。
那时,她居然还欺骗自己是个男人。
呵呵。
是个男人吗?
白夜陵摸了摸自己的唇角,忽然低头在荆歌柔软的唇上落下轻飘飘的一吻。
在荆歌咕哝声中,无声无息的潜了起来。
“找到人没有?”白长乐声音暴躁,要不是他娘拦着,他现在自己就去找了。
已经差不多一天一夜了。
小兄弟人生路不熟,还路痴,这会不知道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