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贵,过来搭把手,这会儿需要你帮忙了!”沈依依冲李贵喊道。
李贵连忙跑过去,看着簸箕里的一大堆筒子骨,问道:“我该做什么?”
沈依依递给他一根筒子骨,道:“把骨头上的肉拆下来,装进碗里。”
她一面说着,一面示范,一会儿功夫就把骨头上七零八落的肉,拆得干干净净。
这些筒子骨,即便他买得是稍贵的那种,也没几钱肉,拆下来有什么用?李贵疑惑万分,越来越弄不懂沈依依要做什么了。
因为肉少,拆起来倒是挺快的,不到两刻钟,就只剩下一堆光秃秃的骨头,和一碗零零碎碎的肉了。
拆了三十斤筒子骨,就得一碗肉,这……李贵把碗递给沈依依,好奇问道:“林小姐,你这是要做什么饭?”
“石髓饭呀。”沈依依说着,看了看屋外的日头,“时候不早了,怕是有客人要来了,你到前面去吧。”
李贵应了一声,上前堂去了。
沈依依升起灶火,刷净大锅,开始用熬好的大骨汤煮饭,并遵循当代人的饮食习惯,加入石髓粉,调了味。她守在旁边,看着火候,在米饭将熟未熟之时,把刚才拆下来的肉碎撒进去,均匀地铺了一层。
她盖上锅盖,继续煮饭,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心想明天得让李贵买点小青菜,烫熟了搁进去才好。
第一拨客人进店,李贵到厨房来通知沈依依的时候,正赶上石髓饭起锅,满屋骨汤香和肉香,让他忍不住深深地嗅了一下鼻子:“这真的是石髓饭?怎么可能这么香?!”
这个时代的人,拿大骨和米同煮,短短的时间,完全无法熬煮出大骨的精髓,当然不会这么香了。沈依依盛起一碗石髓饭,递给李贵:“来了几位客人?要几碗?”
李贵盯着碗里的石髓饭,顾不上答——她煮的石髓饭,居然是有肉的!虽然是零碎的肉,但那也是肉啊!
“这是刚才从骨头上拆下来的肉?”李贵问道。
“对。客人们不是爱吃荤么,那就给他们一点儿看得见的肉,虽然不多,聊胜于无吧。”沈依依说着,又问了他一遍,“你要几碗?”
“先给我六碗,后面还有。”李贵又不争气了,面对这碗只有零碎肉星,铁定会被老李头称为粗鄙食物的石髓饭,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
沈依依盛饭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瞥见他在咽口水,遂道:“想吃?我待会儿给你留一碗。”这是他自己家的店,拘谨什么,想吃就说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