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那份《保守派》就是这么印出来的。这些私人印刷品就堂而皇之地放在书店里发卖。
袁大师的《浓情巧克力》和《狄公案》估计……不用估计,肯定已经有这样的山寨版了。
要维权自然要打官司了,而且还不是一场两场是很多场官司,那没有一个律师团队能成吗?
其实盗版还是小事也是小钱。对袁燕倏来说真正的麻烦的有两件事情,一个是他怎么“合法”地赚钱,另一个就是他怎么“合法”地花钱。
看上去简单,实则这两个“合法”真的很有学问啊。
就拿眼前的那个百岁山公司来说。袁大师和他的“合伙人们”都是不能在美国拥有公司和经商的中国人,所以他们就得找人头和开皮包公司帮他们持股。这还没完,为了保证自己的收益还有“避税”,他们还得把这家企业的股权结构故意搞得乱七八糟。
说起来已经有些复杂了,做起来更加复杂,而且这就是“moneyundry(洗)”和“taxavoidance(逃)”。他宁肯被司法部管辖的BOI审讯,也不想和财政部辖下的IRS(InternalRevenueService国内税务局)打交道。(注释2)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位新古典自由主义大师兼日后必定要涉bck的洪门大佬至少需要一位出版经纪人,一位法务律师,一位税务律师,一位会计师……还有一位牙医。(注释3)
而且他真正的志向是要成为在全世界搅风搅雨的幕后大黑手,那他就不可能把自己的法律事务和财务往来交到一般人的手中。他要的是一位包山包海还贴心贴肺的自己人。当然,这位自己人背后还必须有一个庞大的专业团队。
总而言之,约翰-麦考尔先生必须快速成长才能跟得上自己的脚步啊。
我们的袁大师沉吟了一下道:“约翰,我聘请你当百岁山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们之间也不要按小时计费了。这样吧,你回头起草一份转让协议,我给你10%的百岁山股份。当然,不经我的允许,你不能转让给别人。”
“吱!”
听到这个提议,麦考尔先生索性一踩刹车,就把汽车停在了路边。
约翰转过头仔细打量一下袁燕倏道:“说吧,尼奥。你这次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袁燕倏平静地反问道:“约翰,给你股份还不好了吗?”
“当然不是!”他的律师摇头道,“不过以我对你的了解,你可不是那种不会算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