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现代人的灵魂,另一方面,她正在构思晚上回去要写的侠客故事,正出神,没注意到。
童家书和卢宝柱两个刚从乡下出来,对外面的世界懵懂不知,也没想到要回避,可是东张西看的他们注意到别人让了,所以他们也跟着让了,但是童玉锦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注意到。
一条街上除了贵胄,就是边走边思的童玉锦了。
几个贵胄子弟看着忘我的童玉锦笑笑,没当回事,他们的侍卫,往前走到童玉锦的身后,出脚就准备踹行走的童玉锦。
童玉锦现在就是童、卢两家的主心骨,两个半大孩子怎么会她受到一点伤害呢,他们快速跑过去挡住了要踹向童玉锦后背的待刀侍卫。
“啊……”
“啊……”
两声同时响起的疼痛声,惊醒了前面正在走路的童玉锦,转身的瞬间,发现有脚朝自己踹过来,一个后摆躲了过去,躲身的瞬间也看清了形势,看着街道上空无一人,所有的人都避在街道边上,或垂首,或半弯着腰,她非常不解,这里是南街呀,富人居住的南街呀,难道这些人比富人还贵?
反应过来的童玉锦双膝落地跪了下来,心疼的看向被踹的两个哥哥,拿等级森严的古代毫无办法,她以为事情因为自己的落跪而结束,想不到没有,低头的余光中,一个小正太朝自己走过来,讥笑道,“果然没死呀,命可真大,看来我回去得勤练功了,否则一脚踹不死这些贱民。”
听到这话,童玉锦唰一下抬起头,瞪大自己的丹凤眼,居然是这个臭小子踹死了前身,让自己进入到这个倒霉催的古代,为什么?
因黑瘦,童玉锦的丹凤眼显得比平常人大些,眼睛黑白分明,清秀可人,没有因为黑瘦而减弱一分美感,再加上童玉锦内心起伏不平的情绪,竟让眼神看起来楚楚可怜!
中山郡王小世子却被童玉锦瞪得恼火,“看什么看,再看挖了你的眼珠子!”
眼前的小正太再漂亮,对童玉锦来说,那也是恶魔,杀人、挖眼珠子这样的话竟说得如此随意而平常,可见他对底层平民百姓比蝼蚁还不如,巨大的阶级落差让童玉锦瞬间悲哀,心凉到底,再加上这几天寻找机会不顺当,不知不觉眼泪从她的眼角溢出,自己该如何在这个世道活下去!
童玉锦全身伏地,“多谢贵人手下留情!”
中山郡王小世子身后的几个年轻人也看到了这双极为漂亮的丹凤眼。
有人好奇,长相黑瘦普通,怎么就长了一双漂亮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