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半疑地说:“我看你平时写作文,没这么好的文采啊?难道你脑子突然一下子开窍了!”
狗卵嘿嘿地笑了笑,这次事情,让狗卵成了整个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其他班的,不好好上学的混小子,见到狗卵都很客气地跟他打招呼,狗卵因此而尝到了出名的甜头,竟他妈的要我替他写一封情书。我问他情书是写给谁的,狗卵说:“还有谁,当然是施美芳了,我既然摸了她,那我就要对她负责到底。”
狗卵一脸正气凛然的模样还真他妈的挺像一个大傻逼,我当时跟他来了一句:“去你的情书,要写你自己写!”
因为在心里,我也是喜欢施美芳的,何止喜欢,简直就是暗恋,是疯狂地发自内心最深处的暗恋!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