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闹完,我们一百多个酒足饭饱的人打成五列中队在大马路上横行。这景象简直就是“百鬼夜行,诸神退避”。
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是干什么的,统统滚到一边去。什么?你老爸是军区的?恩,你带两卡车军痞来,我们撤还不行么?
有句台词说的啊:当老千是希望所有人都不认识自己!而当混混则是需要所有人都认识自己。
我走在最前面拽的跟二万八万似的,这种感觉已经从我身边消失很久很久了。身旁的祁荨可就有点不乐意了道:“喂,你要把我们带去哪里?”
我说道:“当然是找住的地方,难道你想在天桥下面过夜?那样最好啊,我一定派小弟给你送毯子过去……”
“哼!”祁荨生气地转过小脸,她这副样子也蛮可爱的。
菲菲这个丫头可就有点不对劲了,竟然勾搭上了我的好兄弟——谭浩!
菲菲挽住谭浩的胳膊,娇嗔道:“浩哥哥,你干嘛那么酷…笑一笑嘛。”
谭浩的脸很紫,比茄子还要紫。不过就算如此他硬是挤出了一个比哭好不了多少的“笑容”。
谭浩说道:“菲菲姐,在这大马路上…多不好啊。”
菲菲可不管这事儿,脖子一挺道:“怕什么!我一个女孩子都不怕,你倒怕起来了!你看看你老大,再看看你自己!怪不得人家褚天迟能当老大,而你只能当小弟了!”
我笑道:“菲菲,你可不要挑拨离间。谭浩可是我的兄弟,不是你口中的小弟!”
谭浩淡淡地说道:“天哥这辈子永远都是我老大!不管他以后混出什么样。请你以后不要在我身边说这些!”说完这话,谭浩甩开了菲菲的胳膊闪到了一旁。
我假装没听到谭浩这一番话,其实心里受用无比。兄弟,这就是兄弟,妈的,老子真是幸福死了。
“哎呀,浩哥哥!”菲菲又缠了上去。
我们这群人就好像是一群蝗虫,所过之处都是一片狼藉。我是没法管的,有几个喝酒喝的很不过瘾的兄弟见到一旁有间小商店。“呼啦”一声拥了进去,再过几分钟,就见到每个人手里拎着一瓶啤酒和几包花生等零食。我隐约都看到商店老板那哭丧的脸。
“喂,吃归吃,不能白吃白喝!”我提醒着他们,这些老百姓过日子容易么?
一个小弟非常明白地走上前,“啪”一拍桌子道:“老板,我老大说了,免了你们店三个月的保护费!”
对啊,我们的确是来收保护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