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知情的客人开始起哄,以为我是来串场助兴的歌手,纷纷要求我再来一首,甚至还有人买了花篮和整瓶的酒让服务生送上来。
我很清楚,买酒买花送给乐队,最后红蝎子他们都会拿到夜总会分成,就看刚才这一波送花送酒的数量,恐怕客人们花掉大几千都不止。
那个主唱有些不好意思,对我和夜的女孩说,“孟姐,哥,要不再唱一首吧,你看大家兴致这么高涨,你要是不唱,说不定我们会被人家轰下台的。”
我想要拒绝,夜的女孩却说,“行,那就再唱一个,江潮,咱来个男女二重唱怎么样?”
她的声音很大,而且正对着面前的麦,于是几乎所有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台下顿时沸腾了。
又拉了我一把,夜的女孩低声说,“姐来兴致了,别不给面子!”
我只好问,“那你说,想唱哪个?”
“最新的流行歌会不会?”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一般的流行乐,在我心里,轻摇滚和民谣类歌曲才是最爱。
不过既然对方专门提了,我也不好当场拒绝,只好道,“你说,我看看会不会。”
“肯定会的!”
夜的女孩将迷彩猎装下那对异常丰腴的酥胸向前挺了挺,马丁靴在表演池台子上踩了几个节奏。
然后竟然像个腕儿似的大大方方对着麦克风喊,“爷们、姐们,我俩一起来一个好不好?”
不管认识不认识,大家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刻拆台。
既然我唱得不错,而且彼此没有冤仇,所以抬抬轿子就顺理成章了。
于是纷纷叫好,甚至还有人喊,“姐,我们要听对唱的情歌!”
夜的女孩就骂,“滚回家和你媳妇唱去!”
在一片起哄声中,转过脸问我,“《远走高飞》会不会?”
“金志文、徐佳莹的新歌?这个倒是会,都特么霸听了,我们公司好些人循环单曲播放。”
“欧了,就它!”
她又侧过头对红蝎子主唱说,“哥几个,《远走高飞》有没有问题?”
“行!”
对方做了一个试音的手势,而夜的女孩也拿过一把木吉他,手法娴熟地调试音调。
“一、二、三!”
乐手开始起前奏,我则放下电吉他,拿起麦,向后退了半步,和夜的女孩站在一起。
她先唱:我一路看过千山和万水我的脚踏遍天南和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