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也没有办法,那些失踪的人的家属也在闹,他们的压力也很大。
所以,现在。龙山磷矿集团非常的着急,急需找到那些失踪的人。
而警方也希望息事宁人,别把事情闹大。所以才默许了龙山集团自己请人去寻找那些失踪的人。
虽然警方没有公开的支持让有道法的人下去找,但是也没有反对。他们只给出了一个条件:“不能再有人失踪!”
听完赵叔的讲述,我知道,这个活儿的确能够赚大钱,要是我们真能够替他们找到那些失踪的人,那样的话报酬一定是不少。
到了矿区之后。我们没有直接去矿山,而是到了龙山集团的办公区。
接待我们的是一个自称“李经理”的男子。
他把我们引到一间办公室之后,开门见山对我们说道:“各位,想必事儿你们都清楚了!我就不再赘述了!我这儿有三个条件。你们必须得答应,否则,我们公司不敢让你们进矿井。”
“什么条件?”赵叔问道。
李经理拿出了几张纸递给了我们,然后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想要进入出事的矿井的话,必须要事先签下这几份声明。
声明的内容我看了一下。大致的意思是,我们是自己好奇,自己做主非要进入矿井的,他们集团对我们进行过阻拦。但是拦不住我们。
我们进入矿井之后,一切后果都得我们自己负责,与他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的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来找他们的麻烦等等。
这明显是一份不公平的协议。
但是,他说得很清楚。只要我们能够替他们找到失踪的人。他们愿意以每一个人十万元的代价支付我们。
除了这几份声明之外,他们还让我们签订了保密协议,不论我们下去调查出什么样的结果,都只能向他们公司指定的专人汇报。不得向其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透露。
在看完好几份这样的声明和协议之后,我知道,他们这是要在法律程序上立于不败之地。
不管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他们都将不会承担任何风险。
说白了就是,我们要想赚他们的钱,那一切风险都得我们自己来承担,他们只负责在我们找到那些失踪的人之后支付我们相应的钱。
“小川,你看……”赵叔对我问道。
我也知道,这件事有些麻烦,但是我的确需要钱。
如果我能够帮他们找到失踪的五个人,那么我就可以得到五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