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好笑,作为英格兰几百年来的首都,它的存在感一直都不强。
英格兰人对于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就是——商业繁荣。
只有流民在走投无路之下,源源不断的涌进来,而那些贵族和绅士们,却往往不屑一顾。
每年定居在伦敦的绅士和贵族,不足百人。
说实话,英格兰人与中国人有许多的相似之处,比如——重视家乡。
在他们看来,自己的家乡是最好的,除非有什么大的事件,不然至死都不会搬离。
与此同时,他们就产生了极大的地方保护力,只管自己老家,其他地方死的人再多,也管不到他们身上。
这种地方分离思想,对于中央政府是抗拒的,也是英格兰历史上始终没有中央集权的缘故。
不像法国,在波旁王朝路易十四时代,国王就进行了中央集权,王权达到了鼎盛。
中央不强,国王自然就没有权利。
像法国,只要巴黎失手,那么整个国家易帜的可能性极大。
为什么美国是联邦制政体,就是因为他们继承了英国的地方分离思想,没有一个国王作为统治的核心,来粘合。
现代英国也是如此,英格兰,苏格兰,北爱尔兰,以及威尔士,都是靠王室作为粘合剂,他们共同尊从温莎王室为共同统治者,而王室将权利授予议会,议会将它们强行联合在一起。
没有了温莎王室,英国四分五裂也不远了,这就是英国王室至今存在的秘密。
扯远了,按照规定,每郡筛选后,只有十人会获取考试资格,能去伦敦参加考试。
三十九郡,再加上伦敦的话,整个英格兰总共有会有四百人来参加录取考试,伦敦轻松了不少。
当然,为了获取更多的人才,也是因为这个时代国家认可成份不深,伟大的国王陛下允许除了英格兰以外的人士,可以参加伦敦的筛选考试,争夺那十人名额。
“嘿!伊顿,怎么了?”放下帘子,他刚坐下,一马车的人都伸头过来,兴趣盎然的问道。
“没什么,一群修路工罢了,小事情!”
伊顿抬起头,年轻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轻声说道。
“哦!我还以为有什么热闹看呢?可惜了!”
一旁,一个少年嘟囔了一句,看脸蛋,比他还要稚嫩,听说才十六岁,就过了筛选,他家的门槛,被说亲人都踏破了。
这样的年轻人,将来的仕途不可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