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她是不需要关心这些的,在这之前她除了给自己妹妹指婚以外没给其他任何人指婚过。属下们的婚丧嫁娶都由他们自行决定。
但是,其中有一个人的结婚对象引起了她的高度关注,这个人就是孙绍。他想要结婚的对象,竟然是周瑜的女儿!
要知道,周瑜在到四川之前是没有女儿的。他的女儿是进了川之后才出生的。今年才刚三岁!而孙绍比刘妍大两岁,今年已经二十六了!
一个二十六岁的成年男子,娶一个三岁的女娃娃。这事儿别说发生汉代,就算发生在千年后的现代,也是匪夷所思的。
如果他们两人的问题只是年龄相差二十三岁,比如一个二十岁一个四十三岁这样,刘妍知道以后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毕竟她没想真的逼死周瑜,周瑜要为儿女谋出路,她也不会说什么。
可是,孙绍已经有了妻子,他的妻子,是已故江东老将太史慈的外孙女,那个被刘妍改了姓氏的女娃娃,这个太史氏今年十六岁,比孙绍小了整整十岁。是大乔入了川,母子团聚之后,亲自到刘妍面前去给他求来的,当时刘妍已经觉得这年龄差距有点儿大。
但想想自己和徐庶,再想想孙绍已经二十六,总得娶妻,以前是没娘在身边,没人替他着想。现在娘来了,盘来算去,人在蜀地,四川人不认识,江东人又都是他的堂姐弟,他娘也是四处打听了许久才把太史氏给访到,才让两个同病相怜的人走到了一起。
既然孙绍有了妻子,人也没过四十,不一定无后,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不够资格纳妾的,更何况,他要纳的,是年仅三岁的周瑜的女儿!
刘妍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这个事情,简直恶心得不行。她把两位母亲找来斥责了一番,周家免税的特权被收回,孙绍也被罚了三年的俸禄,责令今后两家永世不得结亲,这才消气放过了他们。
经过这个事情,刘妍对周瑜一家子再添恶感,要不是小乔再三求饶,赌咒发誓不敢再犯,她都想把周瑜发配去修蜀道了。
不过,也就是因为治下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让刘妍觉得有必要为属下们安排结婚对象。
于是,这一周的公主府例会上,她就把这个意思传达了下去。让蒋琬负责把属下中尚未婚配的官员名单整理一份交到她手上。
蒋琬等人还以为刘妍这么做要为自己择婿,而刘妍也没有明说要给这些人选老婆,等她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的时候,众人都用“您不用解释,我们懂的。”的眼神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