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火光映照着这位老人布满皱纹的面容,他搓了搓手道:“陶蔚,如果你要离开,我就跟着你。”
“算上我吧,只要你不嫌我们累赘。”罕德鲁大叔紧跟其后。
陶蔚挑挑眉,她还没开始劝说呢,就做好决定了?掏出自己被撕裂的衣服,她淡淡道:“我们需要一个安全的住所,还有彼此信任的族人。”
那种背后捅刀子的小人也许避免不了,生活已经够困苦了,难道不该把精力放在建设上面吗?
“我希望我能够给你提供点用处,至少在鞣制兽皮方面。”奇肯抖了抖手上一张巨大的兽皮,红褐色的,看着有些眼熟。
那是来自哞哞兽身上的皮革。上回伊尔萨斯和陶蔚外出的时候猎到的,他塞给奇肯,让他处理完成把兽皮交给陶蔚。
夏季已经来临,穿这种兽皮当然太热了。但在冬季,这是很能起到保暖的、轻便不可多得的兽皮,重点还是它的韧性。一般的骨刺和爪子都很难划开它,可以很好地保护像陶蔚这样弱小的人。
奇肯这样的手艺人理当受到尊重的,但乌沙鲁部落真的太小了,百来个人当中,也不是天天都有兽皮给他做,并且鞣制一张兽皮的报酬极低。
“没有人是累赘,谁都会派上用处。”陶蔚收起自己手上的棉质衣服,已经变成三个碎布了,看来只能当成毛巾使用,省着点,这三片还能坚持一些时日。
“伊尔萨斯的手真的没事吗?”罕德鲁低头凝视自己的瘸腿,当初他就是那样受了伤,才导致了眼前这个后果。
他已经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奔跑跳跃,在危险的丛林里,这是致命的。伊尔萨斯是部落里的勇士,这样一个年轻人,若是因此残疾,等待他的又会是什么?
陶蔚摇摇头,她也不敢打包票,伤到骨头可大可小,这里没有任何医疗设备,她无法准确判断伊尔萨斯受伤的程度,只能希望那些草药可以治好他。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二天,三人早早起来迎接第一缕朝阳,既然决定要走,当然要先做好准备工作。
天气炎热,他们想要制作干粮带上路,显然是不适宜的,并且手头的盐已经所剩无几,不太够他们腌制食物。
族人得知他们打定主意要离开部落,甚至同行的还有伊尔萨斯时,大家都非常惊讶,甚至有些慌乱。
“为什么伊尔萨斯也要离开了呢?难道他的手……”才刚失去族长不久,部落勇士又要走,这种变故让很多人无以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