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你终于摆清了自己的位置。”龙非墨的不悦,面上却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要是秦歌知道他现在心里莫名的一股火气焦灼难耐,只怕秦歌会得意死了。
“没什么事,秦歌先和轻凌出去了。”
“照顾好轻凌,有什么事本王唯你是问。”丢给龙非墨的背影,身后却是冷漠至极的声音,秦歌苦笑,她怎么能信春华说的话呢?那春华对感情分明就是个门外汉啊!
一路上和轻凌从龙非墨命人挖的暗道里出去,到了南邺国的交界处,轻凌拿着一处泥巴在秦歌的脸上胡乱抹了两下,秦歌知道这是为了掩人耳目。
终于过了南邺国的交界处,秦歌拉着轻凌跑进了一处茅厕,随后换上了南邺国特有的服装,大红色的罗裙镶着银灿灿的银饰吊坠,这秦歌看的仔细分明就是少数民族的服装嘛!
“这样就行了,不用担心,会不会被发现了。”
轻凌也不开口,只应了一声,她很好奇,秦歌在走之前,师兄到底和她说了什么?
所以每每和轻凌说话的时候,轻凌都是在走神儿。
“走吧!去找他。”听到轻凌一声,秦歌出了茅房。
“嫂子,你别走的这么快,那人是个老顽固,不用那么着急,我们在这里一天肯定办不成的,先找个安身的地方。”
听轻凌说的有道理,秦歌也应声道:“好,这就去。”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去了几家客栈,不是脏臭,就是乱。
秦歌到还好,可轻凌就不是个随遇而安的主儿,所以两个人基本上是找了一天,终于在黄昏时才找到了一家客栈来福客栈。
来福客栈的老板是个中年女人粗大嗓门儿,一见秦歌和轻凌二人穿着不俗,便迎步凑了上去道:“两位客官住店还是用饭?”
“住店。”不等秦歌开口,轻凌先言。
“住店,二位请随我来。”老板中等身材,不胖不瘦,个头与秦歌一般,但性子一看就是个豪爽性子,秦歌见了讨喜也就没挑,跟着上了二楼。
进去里面,挑了间干净素雅的房间,总算是安顿下来了。
“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这南邺国的食物和我们迦邺国可不一样。”
“我随你一起。”
“不用,你在这儿看着行李,我去去很快就会,你刚来都不熟悉,我在这呆了半个月了,熟悉的也差不多了。”
秦歌听着轻凌的话,说的有道理随后应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