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后一种人,要知道他还只是福云村的女婿!
正因为他的作为,他的人格魅力,所以徐蔡两家,在福云村都是极其受人尊敬的——即便是徐家现在落魄得一踏糊涂。
徐晓宇昂首阔步,行走在水泥马路上,一路上不时遇到或去或回的村民,村民们几乎清一色的骑着摩托车,他们看到徐晓宇,都是主动停下车来,和徐晓宇打招呼,嘘寒问暖,要送他或搭他回去。
感受着乡亲们的真诚问候和关切,徐晓宇心里洋溢着一股子舒心的暖流,和淡淡的愧疚:他以为村里的人会像势利的李丽娜一家人学习,没想到这一次,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
徐晓宇并没有坐任何人的摩托车,继续徒步而行。
水泥马路的一侧是条河流,另一侧是片山林,欣赏着山青水色,闻着鸟语花香,十数分钟之后,福云村出现在了视野里。
“嘀嘀,嘀嘀……”
身后又一次传来了摩托车的喇叭声,还有马达的轰鸣声。
“呼……”
这次这辆摩托车飙得飞快,风一般地从徐晓宇的身边掠过。
“嘎吱!”
紧接着,摩托车一脚刹车,急骤地停了下来,戴着头盔的骑手回过头来,把遮风护目的镜片打上去,顿时惊喜地喊叫道:“哇靠,晓宇真是你啊!”
“大顺!”徐晓宇一看,也是喜悦不已,这骑手不是别人,正是他在福云村的发小吴大顺,两人从小一起穿开裆裤尿尿和稀泥,上树掏鸟,下河摸鱼,上学放学,几乎形影不离,铁得就像一对小基友!
吴大顺高中毕业后,就没上学了,这家伙性子野,严重厌学。徐志国动用人脉,给他在成市找了个很不错的工作。不过徐志国一破产,他那被很多人羡慕并惦记着的饭碗,就让人给毫不犹豫地砸了个稀巴烂。
这不,吴大顺现在闲在家里打酱油。
“晓宇你个瓜娃子,吃饱了撑的吧,六七公里路你不租辆车,竟然走路!i服了you!”吴大顺拍了拍摩托车后面,嚷嚷道:“赶紧的,坐上来。”
“我喜欢这种感觉,所以特意走路的。”徐晓宇笑了笑,说道:“你先走吧,反正也只有那么远了。”
“靠!喜欢走路的感觉是吧,那你怎没走路去美国啊,坐什么飞机!”吴大顺挤眉弄眼,挤兑着他。
徐晓宇给了他个白眼,说道:“这里是家乡,那边是国外,不一样的嘛。”
“行了,甭那么多废话,上车,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