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去。
就这样磕磕绊绊的,雷凌长到了15岁。
这10年间雷凌一如既往的倒霉——遇见了很多次危险。这山林中有两霸——一是盘旋于山北的猛虎,二是盘旋于山东的狼群。山的南边和西边因为资源少一些,倒是没有什么食物链的尖端生物。可是就算这样,活动在山南的雷凌竟然也遇到了不知为何就越界了的猛虎和狼群!猛虎那次还罢了,毕竟老虎不会爬树,再加上她那时年级尚小身上也没几两肉,爬在树上侥幸躲过了,狼群这次就是前不久发生的事情,那次她可真是杀出重围的。还好大概是因为自己是小仙女转世的原因,雷凌的体能在成长过程中以异于常人的速度增长着,即使很狼狈,也是杀出重围了。
但是和狼群的仇怨算是因此结下了。在发现时不时来这里转悠的狼群好几次后,雷凌决定,是时候回归社会了。
大概是因为前世是小仙女无所不知吧,即使这辈子的雷凌并没有读过书,却是识字的各种方面的知识也不欠缺,因此,大概很容易就能融入社会吧?雷凌是这样想的,但是事实呢?显然没那么简单。
这个国家虽然落后,但毕竟是和平年代,户籍制度还是相当严厉的。雷凌原来的户口当然是被销户了,因此,在镇上时还好,虽然价格被压得很低,但雷凌好歹是把那些兽皮卖出去了,并换来了一些生活的必需品——比如一套正常的衣服。但是等到了城市的时候,雷凌就被为难了,她既不是熟面孔也没有路引,进不去啊!
其实雷凌就在镇子边上搭个房,从此过上猎户的悠闲生活也不是不可以,但不知为何,她冥冥之中有种直觉:她不能长时间停留在同一个地方,要不然一定会有更大的危机等着她,之前的狼群,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周末反而更忙了呢_(:3ゝ∠)_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