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开枪,伤到由影或小春,便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揽住了还在径直向前走的小姑娘。
这姑娘有些身手,我才刚动起来,她就有了反应。但女人就是女人,在力气上肯定胜不过男人。而且我早有准备,几下就制服了她,顺便把她的枪缴了。趁着背对着那特工的时候,我抽出手来,把枪挂上保险,揣进上衣的口袋里,然后怒斥小姑娘道。
“你没听见人家说话啊!在家使性子也就罢了,在外面还敢使!人家真开枪怎么办?我就不该惯着你!给我老实点儿!”
如果不是怕那特工开枪,或是小姑娘因为脑袋抽疯回头开枪,伤到由影和小春,我才不会管这桩闲事。
枪家人讲究人命关天,但这也是要看情况的。人倒在眼前,有救的空间,也有救的能力,那就救。如果没有,那还救个屁啊!除非是自家人或是朋友遭了难,那就必须全力以赴了。
我又不认识这姑娘,虽说有些同情她,但也只是同情而已。若是让我冒着由影和小春被流弹打伤,甚至打死的风险去救她,我是绝对不干的。
可是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必须救她。一方面原因刚才已经说过了,怕小巷里发生枪战,伤到由影和小春。另一方面原因则是怕她被抓了活口,咬出我来。若是她血口喷人,说我是她的同伙,就算能解释清楚,也要费很大一番周折。
好在那特工没有开枪。估计是因为穿着军常服的我把那小姑娘完全挡住,不敢随便开枪。这打伤个平民百姓,和打伤一个军官,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他失手把我打死,首都治安局绝对不会冒着得罪第七军团的风险去保他,最后必然会让他偿命。
当然了,这只是我的想法。那特工怎么想,我是不知道的。
不管怎么说,只要没响枪,那就是好事。现在我已经把小姑娘控制住,只要她别乱说话,这次危机就算是渡过了。
这姑娘还是很识相的。她见我有意保她,就乖乖闭上嘴巴,用冷冰冰的视线瞪着我看。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对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又转头看向由影和小春,见由影已经将小春搂在怀里,正小声对她说着什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正在对小春说,别害怕,有理少爷在,不会有事的。
我轻轻拍了拍姑娘的肩膀,示意她放松,顺手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同时另一只手松开了她的两只手腕,然后也把这只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带着她转过身来,正对着那特工。
那特工自以为已经控制了局面,便收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