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南一直很崇拜雷锋叔叔。
尽管近些年来社会上某些人对这位走到哪里都要带着照相机的同志有所争议,但李蒙南觉得这纯粹是没事找事,人家就算是作秀,但至少也是在宣传提倡一种扶危济困的正能量精神,总比某同样随身带照相机的某老师的什么门,社会影响要好太多了。
李蒙南一直很欣赏雷锋叔叔的一句话,当然,作为与时俱进的优秀青年,他的这个版本有着极为鲜明的个人特色。
对待朋友要像春天般温暖,
对待美女要像夏天般火热,
对待请客吃饭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
对待敢于在眼皮底下装逼拉仇恨的贱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眼前这个胖女人刘菲菲已经够得上最后一条的贱人标准。
只能说她倒霉,李蒙南可没有什么不打老弱妇孺的道德洁癖,只要触及到他的底线,他完全不介意凌虐一下弱小,话说殴打小盆友神马的最有趣了,而且毫无心理压力。
“那个……失语症状好了,下面咱们来研究一下大婶你站不起来的问题。”
李蒙南一脸的悲天悯人,大有华佗再世扁鹊重生的神圣感,要是顶个光圈都能装天使了。
可惜这个冒牌天使干的却是杀猪的买卖,撸胳膊挽袖子的架势,显然是没打算就此放过这个刘菲菲。
李蒙南是个向来主张低调的人,但需要他高调的时候,他又会变得唯恐天下不乱,他也觉得自己这样很矛盾,但却从未对此纠结过。
“啥?还要打?”
刘菲菲的左脸此刻肿得跟土地庙里供的猪头似的,本就不大的小眼睛都快完全看不见了。
若换做以往,她早就指着李蒙南的鼻子破口大骂,然后再满地打滚撒泼耍横,说不定还要叫上警察和救护车,狠狠讹上一大笔钱。
可是她不敢……尽管她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的异常到底是怎么回事,但那种口不能言,两脚完全不听使唤的感觉实在是太可怕了。
刘菲菲就是个家庭妇女,没什么文化,平日里也好烧个香拜个神什么的。
当然,拜得最多的还是财神。
虽然她也知道这只是个形式,但信仰这东西就是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时间久了,她对鬼神之说还是有几分相信的。
她现在已经可以确定,眼前这不知来历的年轻人不是一般人,说不定就是平日往来那些神婆神汉口中提到的有真本事的“大仙”,对于这种似乎只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