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散,历史的长河淘尽了一切之后,当年手持着青铜火铳与魔族入侵者力战不屈的古力矮人,现在也蜕变成了连数字概念也很模糊的最笨矮人;而曾经代表聪明智慧的地精,现在沦为了小偷和强盗的代名词。
约翰尼的大哥有一把生锈的镰刀,那是一件很厉害的武器,至少比森林里的粗树枝厉害。
透过那些斑驳的锈迹,你甚至还能从镰刀的刀刃上看到少许属于铁器本身应有的光泽,这真是难得。
而这把厉害的镰刀是约翰尼的大哥从某个送货路过森林边缘的农夫那里偷来的。为此,它的大哥还被农夫随身的狗追了一路,好不容易跑进森林,屁股上依旧被狠狠地咬了一口。
从那只“凶兽”的嘴里逃出生天,是它大哥在生前一直引以为傲的一件事。
地精从来不是勇气可嘉的生物,约翰尼和它的另外一个哥哥就没有这种勇气去偷路人的东西。所以,它们手里的武器通常就是一截还带着翠绿树叶的短树枝,或者是几颗随手捡起的石头。
抢劫这门生意并不好做。
面对数量上的劣势,那些独自旅行的人类可能会被镰刀割破衣服、被石头打破额头,然后在黑暗中惊慌而逃,丢下原本属于自己的财物。
但是有的时候,人类也会奋起反抗,或者有意无意间遇上出手相助的帮手。
这些敢于反抗的人类,大多都对自己的身手有几分把握,而且他们手中精制的长剑也比生锈的镰刀和短树枝管用得多。
约翰尼的大哥和二哥就是在这么一场冲突中死掉的。
精钢的长剑好像闪电一般,轻松地刺穿了约翰尼大哥的胸膛,然后顺势一滑,又把它二哥那颗绿油油、没有几根毛的脑袋砍了下来。
鲜血溅在高大凶手的衣服上,二哥脑袋上那双尖尖的耳朵还在耸动,这吸引了凶手的注意力,为约翰尼赢得了少许逃跑的时间。
约翰尼吓坏了,慌不择路地跑着,向森林深处跑去,跑向那些它清醒时从来不敢踏入的地方。当时的它,心里除了恐惧已经容不下其他任何感情。
作为一只地精,不能指望它有多少勇气,因为地精这种生物从来都是喜欢集体作战、一拥而上的。往往嘴里喊着“哦克!哦克!”的嚎叫,黑压压地一群冲过来,遇到挫折之后,又黑压压地逃走一片。
约翰尼闭着眼睛没命的狂奔,任凭藤蔓和荆棘上的小刺将它的皮肤刮得生疼。
跑啊跑,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双腿似乎快要断裂,当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