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时间就是鲁西华帮助高宠炼身,但是可惜的是雷电对高宠的效果远远没有雷麟儿好,几次下来就没了效果,对此,鲁西华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只好吩咐丁伯尽量取用药材给高宠补气换血。
天赋不够,勤劳来凑,高宠自从被雷麟儿打击后,每日练武不懈,有了鲁西华的药材相助,这功夫也是天天见涨。
每日清晨,高宠就在山谷深处练枪,鲁西华有时也过来采气,一时半会儿就完事,没事就看看高宠练枪,从中得益。鲁西华边看着高宠练枪,脑子里在优化自己的进攻方式。小小戏法用来装装逼可以,真正遇上旗鼓相当的对手,还是得用武道技法来一决高下。
拳语讲:“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这是说武术在应用当中,不管是徒手还是持器械,都力求“放长击远”。枪是百兵之王,枪若扎得远,除腰臂顺达外,“持枪必须尽根”。所谓“尽根”,即是枪根不露手外,可最大限度增加枪的活动范围,同时,远离对方锋芒,保护了自己。因此,多了“一寸强”,少了“一寸险”。
高宠握枪,乃是后手手掌抵住枪的底部,握住把端(鲁西华觉得像在握螺丝刀)。一枪扎出时,枪杆与他的臂骨对直在一条线上,合力尽透枪尖,一枪尽没石中。
高宠解释道,如果后手手掌不满握枪根而留出一段,称为“露把”。这样的话,一枪扎出,手臂和枪杆会形成角度。不但出枪短,而且当扎到目标时的反力,必然会分散手臂的力量。所以后手手掌必须紧握枪杆,防止向前滑动;手腕须挺住,避免脱把和扭伤。
高宠持枪,将枪贴在腹部身侧肋下,后手手心朝里握把,象把杆锁在腰上一样。这样持枪,使枪既有稳定的依托,又减轻了手臂的负担。同时,枪与身合,可以更好地发挥腰力的作用,将枪法控制在有效的范围内。如果枪离开了腰,没了根基,整个枪法就会游离漂浮,杂乱无章,稍受外力就会失去控制,另外手臂还易疲劳,端枪不能持久。
看完后手,再看前手,“后手如胆,前手如管。”
枪术中,前手是起一个支点作用,目的是把枪牢固地端平稳。同时前手还起瞄准作用,始终对准目标,随时可以发起进攻。要使前手稳,就必须“前手如管”把枪杆既握牢,还要握活。不牢,易脱把,不活,杆不能自由滑动。
在鲁西华看来,这枪杆在前手中滑动,就象子弹在枪膛里运行,既不偏离还要畅通,不能卡壳。握杆的要求是拇指压在中指和食指上,虎口朝下,象管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