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荒三年。
但这个惩罚,无论哪一边看着都不爽。
有人觉得太重了,文人偷东西,能叫偷吗,小上几句,下不为例,才是为官之道,不然还叫什么当官啊,以这个判刑,大明朝几乎所有的官员都别活了,因为在我们大明朝,贪腐本身就是常态,是常态!
而另一部分人,却是仔细打听到了事情的全貌,发现这个孙之獬实在是不是东西,为了自保也好,居然上书了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样的狠毒阴谋,活脱脱的要大家去死啊。
可是这样大逆不道的行为,长老们居然如此轻判,简直是岂有此理。
孙家全家都被发配辽东,虽然是三年而已,却也好似是永久被发配,天朝不是我大宋,我大宋时候,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来个大赦天下,也就是那些杀人放火的禽兽就可以被“大赦天下”,这听起来很美,但是如果你是受害人家属,听到伤害你家人的人,在里面牢房还没有坐热乎,就因为某个皇帝挂掉什么的,可以直接获得自由,你愤怒不,心灵扭曲不。
没有皇帝最大的坏处,也许就是没有大赦天下的好事了吧,而孙之獬被发配三年后,却是=会被剥夺一切出身特权,这就很不好了。
可是,本来也没什么特权啊。
地租免税,打官司无论是原告被告都可以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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