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蘅次日与北市区公安局刑侦支队联系,接触庄诗玲被害案的承办警察,以辩护律师提交侦查阶段的辩护意见为由,将车健提供的信息反馈给警察。
警察亦是有些意外:
“他之前一直都坚持沉默原则,连讯问都不配合,为什么对你一个辩护律师倒是说了这些?”
警察的问题,是挖好的陷阱。
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是被公检机关当做对手来防范的,无论是看守所会见,提交辩护意见等等,简直如同过关。
警察的眼里,律师也是另外一类的嫌疑人——会给嫌疑人传递信息,会教嫌疑人狡辩,否认罪行;同时,律师行业也有害群之马,教嫌疑人改变供词,串通证人作伪证等等……于是,警察的堤防对象在犯罪嫌疑之外多了辩护律师。
只是这些是绝对违法违规的。这些问题,杜蘅一听便是明白。
“没有米兰达协定,但是,我也管不了他愿意对我说什么,或者不愿意对您说什么吧……下次会见的时候,我一定转告他,请他务必保持对警官的坦诚,即便没有犯罪,不涉及坦白从宽。”
警察无奈的点点头。
“我笃信我的当事人不是罪犯,我相信你们并没有更确凿的证据报请批捕。我们期待公安机关更严谨的侦查,不管会否错漏犯人,至少,不能够冤枉一位好人……我也会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建议。我的当事人因为无罪被羁押,我们一定会要求国家赔偿的。”杜蘅说的很笃定。
“放心吧,我们会严谨的侦查,会有充足的证据要锁定真凶的。”
这其实也是一种交锋。在试探彼此的态度,以及态度背后对问题的把握。
而警察的回答显然透露着他们对证据的不确定,怀疑与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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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蘅思虑再三,还是通过车健的父母,与庄志明联系。
起初,庄志明高高在上的拒绝任何交流,直接挂断电话,车健的母亲几次接通之后,庄志明不耐烦的接听电话:
“你们现在还有什么可说的?你们再是无知也该知道杀人偿命。他杀了我的女儿,我绝对不会放过他的。他不可能被轻判。不可能和解,不会原谅,我也不想再跟你们说话。”
杜蘅示意车母,拿过来车母的电话:
“庄书记,您为女儿复仇的心切我们都可以理解。可是,至少要确定是谁杀害您女儿的真凶吧。如果让您的女婿含冤入狱,真凶逍遥法外,您的女儿在天之灵恐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