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我连忙问出什么事,中年妇女说是吕杰家里的事,已经辞职,估计很长时间都联系不上,我还要问什么,她以工作忙为由把电话挂断。
这让我更加疑惑不解,罗丽问过之后,说:“会不会是吕先生随便找了个女的,几个心理变态把人家给……给那个了?”她没敢继续说下去。虽然罗丽一向乌鸦嘴,但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我也是这么猜测的。可现在无法得知真相,也没处去调查。如果吕先生真做过这种事而进监狱,为什么没看到有新闻报导?
罗丽说:“估计是被他单位压下来了呗!要不然的话,谁知道那家殡仪馆有这种心理变态的员工,专门盯着遗体做那种恶心事,还敢让他们火化亲属啊?”我心想也有道理,就不再关注。吕先生这桩生意就算结束,最大的遗憾不只是没得到他的确切消息,更是像他们这类人群到底在做什么,尤其是吕先生口中的那几步,每步都是什么呢?这让我非常好奇。
直到几个月年后的某天,我在一个专门讨论犯罪心理的论坛中,看到有网友在聊这些事,于是我连忙发贴子询问。还真得到不少回复,其中有个对这种事很内行的网友告诉我,这种人其实就是所谓的“恋尸癖”而已,只不过还带有某些更奇怪的属性,比如有的人专门喜欢残疾异性,多半是男人喜欢残疾女子,看到就会兴奋,但通常却不太会找这类女性做女友,好像觉得没新鲜感。胆大的就会对陌生人和邻居下手,要么活着弄残,要么先弄死再弄残最后猥亵,相当地变态。
而吕先生口中所说的“第几步”,就是指这类恋尸行为的升级。他们称之为“冰”,最初级是与“冰”睡觉,第二步是与残缺不全的“冰”睡觉,第三步是把活人弄死,然后再享用,而且被享用者从头到尾必须都得是心甘情愿的,不能强迫,否则就没意思了。
不光这些,此网友还给我发来三张图片,都是外国人,有的躺在停尸间的金属床上,跟“冰”搂着睡,有男女二人在停尸间内搂抱亲嘴,旁边金属床上躺有“冰”。更有好几个人在类似别墅大厅的地方围着某人,这人跪在地上,全身缩成团状,颜色黑乎乎的很奇怪。
第一张我能看懂,但第二、三张就不是很明白,于是再咨询他。网友说,第二张是专门从事此种生意的人所拍摄,他们多半是医院或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悄悄在半夜把那些有此癖好的夫妻或情侣领进停尸间。这种男女都有严重的性障碍,只在“冰”面前才能兴奋,于是就有人投其所好,让他们在停尸间内做那种事。据说收费高昂,因为一旦被人发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