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书房,离开菲尔斯酒店后,叶轩漫无目的的走在中心街道,灯光陆离的城市,五彩斑斓的霓虹灯光,将纽约这座城市,点染的像一朵妖艳的玫瑰花。
黑夜是白天的仇人。
在白天里的那些冠冕堂皇的伪君子,在到了黑夜之后,就会展现出那副衣冠禽兽的模样。
曾以为,高学历的人是素质极高的,后来才知道,高学历的人下作起来,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犬。
叶轩久经风雨,自然看淡人世繁华,他嘴里叼着烟,走在街上,身后跟着孟维嘉。
“叶轩,咱们去哪?”
孟维嘉一脸茫然的注视着叶轩,疑惑道。
“去寻找死亡!”
叶轩很认真的说道,迷蒙的烟雾遮掩着他那张英俊的脸庞,这让他看起来更加神秘。
“……我说真的。”
孟维嘉猛地一愣。
“我也在说真的。”
叶轩很严肃地说道。
“……”
孟维嘉顿时一阵无语,但她看着叶轩那副一本正经的模样,她知道,叶轩说的话并没在开玩笑。
“去不达米亚拳场!另外,明天我要去见克兰黑手党的老大。你帮我安排一下。”
叶轩呵呵一笑,说道。
“嗯,好。”
孟维嘉应道。
很快,不达米亚拳场。
早在两年前,叶轩初来乍到美国,对一切都不熟悉的时候,他就待在这座不达米亚拳场打黑拳。
叶轩实力很强,被称为银龙,被他击倒在地的强者,已经不计其数。因此,对叶轩而言重回不发米亚的意义并不大。
但当叶轩走进不发米亚拳场的时候,神色却是微微一愣,停住了脚步。
“有点意思。居然,有这种级别的强者,待在这座拳场里。”
叶轩脸色稍微凝重了一些,转头看向孟维嘉,疑惑道:“维嘉,这段时间,有没有什么刚崛起的大人物?”
“刚崛起的大人物……”
孟维嘉猛地一愣,但旋即,在她脸上却是抹过几丝异样之色,似乎想起了什么,很严肃地说道:“的确是有一个,那家伙来美国才半个月,就一统唐人街,据说实力很厉害。但那家伙并没么野心,一直没进攻其他势力,也没侵占其他的地盘。”
“看来,华夏还真是一个能人辈出,藏龙卧虎之地!”
叶轩眼神顿时冷了下去,淡漠的轻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