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道义,有时,真是一个xinggǎn的话题。
但叶轩,才懒得管这狗屁江湖道义。
和岛国人谈道义……这能是一个华夏人,该做的事情吗?
作为一个合格的华夏人,对待岛国人,应该时刻记得一个道理!
那就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无耻时,就无耻。”
本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原则,叶轩一马当先,直接冲出,用手臂抡起铃木禾子,扛在肩膀上以后,一马平川,飞速地冲向远处。
正在激烈打斗之中的阴鬼和红刃,却是一脸茫然,瞪直眼睛,恶狠狠地眼神,盯着那一道披散着白发,身形瘦削,但奔跑起来,速度却是极快的青年。
“八格牙路!真是该死的混账东西。”
阴鬼面色阴翳极了,恐怖的面容之上,抹过几丝狠意,他剜了红刃一眼,厉声道:“先解决那小子,再来解决我们之间的恩怨。如何?”
红刃猛地一怔,但看着,远处那一道身影,扛着铃木禾子越跑越远,无奈之下,他也只能点下头,答应和阴鬼联手,一起先对付那混账小子。
居然敢趁他们不注意,强行掳走铃木禾子,当真是卑鄙、下流、无耻之人。
卑鄙下流无耻,这对叶轩来讲,可都是褒义词……
所以,辱骂无效!
叶轩耳目聪慧,即使奔跑出数百米之远,也能清楚地听到阴鬼和红刃之间的谈话,但他才懒得搭理阴鬼和红刃的辱骂。
毕竟,在这样一个悲惨世界中,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叶轩率先夺走铃木禾子,毋庸置疑,他已经是胜者了。
而且,叶轩还是从两位金丹境初期的强者眼皮底下,不费吹灰之力夺走铃木禾子,这无疑,叶轩是胜者中的胜者。
不战而屈人之兵,大胜!
叶轩此刻,真想停下脚步,回过头,狠狠地嘲笑一波,岛国的这群脑残。
哦,不,应该说是智障才对。
毕竟,脑残至少还有“脑袋”不是吗?这群岛国人,低智商居然低到连“脑”都不一定有的地步。
但叶轩,可不会蠢到停下脚步,然后,和阴鬼和红刃两人,进行无聊的打斗。毕竟,他已经夺走铃木禾子了,从结果上来看,这场争夺战,他已经是胜利者了。
此刻,他速度极快,飞掠在街道之上。
沿途那些景物,都在飞速地向后退去。
而刚刚从战斗中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