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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蛮荒,红发,土行孙(2 / 3)

兼且打造蛊器,培养更厉害的蛊虫。

譬如,以野猪的头颅为蛊皿,精心炼制出细小如沙尘的蚊蝇蛊,专门克制块头大的蛊虫,还能从眼耳口鼻七窍钻进人体内,杀人于无影无形之间。还有培育多年的金蚕蛊,终于诞生出一头蛊王,长着两对近乎透明的晶翼,速度更是快如飞鸟。

土行孙决定以金蚕蛊王为父本,大量培育新的金蚕蛊,毕竟能够破空飞行,实在是本质上的突破,让他的蛊术超越南疆百族蛮人之上,成为响当当的头号蛊师。

中原九州的无常之子还受到压制,边远偏僻角落里,属于神子们的战斗开始了。

最先吹响战斗号角,乃是一位天生红发的雕蹄人,额头两侧各生了一只牛角,硕大无比的鼻子,还有异常宽厚的嘴唇,与远古始祖相比,牛头人的特征越来越少,人味却越来越多。

他自称大神蚩尤后人,给自己取了个外号“红发”,掩去真名不用。由于体内有一点先天火灵和血煞,转成半神无常之子后,同样勃发壮大起来,无师自通地学会,并掌握各种火焰法术,甚至抽取出体内的血煞之气,凝聚出一把用惯手的牛腿刀!

这位红发半神,与其他兄弟不同,不唤起尸鬼、阴魂组成军团,崇尚独来独往的狠人,遵从体内神性的呼唤,掌握新的本领后,开始狩猎南疆百族蛮荒的无常之子。

同样的落单的土行孙,正好撞在红发半神的手里,若不是火焰护体,完全克制住无孔不入的蚊蝇蛊,这位心高气傲,大神蚩尤的后人,多半会折在兄弟的手里。

实情是,土行孙的手里,只有金蚕蛊王能无视火焰烧灼,却因为势单力薄,且畏惧红发半神血煞之力凝聚成形的弯刀,毕竟与无常神性相连,好歹也是一件神兵。

双方缠斗数十个回合,依旧僵持不下,彼此都奈何不了对手,干脆罢手休战。

这一局平手,红发半神与土行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没有深入地交流,谨慎戒惧着彼此的暗手,活像两只刺猬越冬拥抱取暖,总在不断地试探中逐渐接近,把距离拉近。

可惜的是,两人都是心高气傲之辈,又明白自己的身份,终究会有决死一战,自然不会深谈下去。

红发半神知道对方是自己的兄弟,又是个坐地虎的脾性,提神防备着蛊虫太久,精神再亢奋旺盛,也顶不住长时间不睡觉,就起身匆忙地走了。

经历这一战,土行孙对细小如沙尘的蚊蝇蛊再无好感,专心致志地培育金蚕蛊去了。

为了获得它们的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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