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叶雪的病养好了。
同时也就意味着,两个人要分开了。
叶雪把刘月送到森林边缘的时候,忍不住红了眼眶。刘月哄了她半天,差点没忍住说一句“我不走了。”直到她把自己推开,告诉自己必须要去。
“我等你。”叶雪说。
“我会经常回来。”
刘月离开森林的时候,自己也没忍住。当眼泪一滴一滴顺着他的脸颊滚落的时候,他好像明白了,自己不单单是喜欢上了她。
一年时间,已经把她深深刻在了他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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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
一衣着华贵的男子被两名壮汉抬着从一间大酒馆里扔出来,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一声惨叫。
酒馆中,走出一身材高挑,披着狐裘的女子。她这一出来,路人的目光纷纷从摔在地上的男子转移到她这边。美人,绝对的美人,即便是站在那里不说不笑,眉目间都自然透发着一股媚姿。
然而看见她,男子却如同白日见鬼一般,也不知从哪里突然生出了几分力气,连滚带爬地逃了。
“老娘的店你也敢来闹,嫌命长是不是?”
女子轻哼一声,正打算回店里去,注意到人们的目光都在她这里,她笑道:“让诸位见笑了,刚才那人在我店里撒野,被我收拾。以后要来小店,小女子统统欢迎,请诸位放心,小店价格实惠,服务周到,一定会让每位满意。”
“刚才那位,是哥特的儿子吧?”
这个“哥特”,像是本地比较有权势的人物。听到有人这么喊,围观的人群一下子炸开了锅,议论纷纷。
“本店欢迎一切愿意品尝美酒或者临时歇脚的顾客,但若以为我一介女流把持店务柔弱可欺的话,那就别怪我不客气。”
老顾客都知道这酒馆的底子。虽然归属于这样一位妩媚动人的曼妙女郎,但实际上,店里的伙计全都是肌肉遒劲的威猛汉子。曾有顾客目睹一位伙计一根手指把倒在地上的石桌按正,这种用恐怖来形容都不够的巨大力量,还不只是个别现象。店里所有的伙计,都有这样的实力。
一位经常光临酒馆的在城里实力公认不俗的武者头领对伙计的实力作如下评价:“把全城的地痞流氓叫来都打不过伙计一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