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高斯已经动手的那时候。
为了这次动手搞事,高斯可是做了万全的准备,目送父母出门,高斯可是含泪挥手,撒哟啦啦。
老爸老妈多玩会,不要着急回来。
等他们消失,高斯毫不犹豫穿上运动鞋,准备出发。真的是有静如处子动如脱兔之势,本来做事慢腾腾的他,像是按了快放键一样。
手机放在了家里,钱放在家里,身上什么都不带,怕影响自己待会逃跑……咳咳,撤退。古书上记载,逃跑是给坏人用的,撤退是给好人用的。
嗯,高斯是好人。
还是老实人。
我纹身、抽烟、喝酒、说脏话,但我知道我是好姑……好男人。
我抢乞丐的钱袋,依旧改变不了我是一个好男人的事实,就是这么不要脸。
就是这个好老实人已经抢了乞丐的钱,开启速度与激情式的狂奔。
抢了乞丐的钱袋,周围没有人帮这个乞丐,让高斯很是庆幸,这世上果然还是“好人”多。只希望自己被抢钱的时候,这样的好人还是少点为好。
等看到这个乞丐居然是一个假乞丐,高斯明白为什么系统出这么一个搞事任务,系统肯定知道这是一个假乞丐,就是不想让这样的假乞丐再继续骗人。
自己搞事乞丐,事实上是搞事骗子。
高斯心里顿时安慰多了,骗子人人得以诛之。
都说了我是一个好人吧,你们还不信。
任务晋级,要把假乞丐送到公安局?简单。
高斯是本地人,对这周围还是很熟悉的,知道最近的警局在哪。要把乞丐带入警局,就要去警局,高斯换了一个方向,往警局跑去。
深怕乞丐不跟着自己跑了,高斯还晃了晃乞丐的钱袋,给乞丐动力。
大爷,来玩啊……
呸,口误。
这是你的钱,你的钱,快拿去。
果不其然,看到自己的钱袋,乞丐的脚步又快了几分。
小混蛋,等老子抓到你,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不把你打的满地找牙,我就不姓乞。
大爷我本来就不姓乞,差点给自己急糊涂了。
这还好高斯比乞丐提前跑了十几秒,不然还真的跑不赢乞丐,高斯的体力不如乞丐。
其实高斯的体力一直都不行,死读书的他,近视都有四百度,跑步慢跑一千米都有些够呛,更别说现在这样快跑了。
幸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