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长官!你就这么走了?”
见着陈默砍断强尼的胳膊,尔后便快步跑远,那俩m兵大声喊叫道。
陈默头也不回,叫道:“砍掉他的脑袋,领赏去吧!”
还有一个佣兵王等着去收拾呢,陈默可没工夫跟他们闲聊。
“好人啊!真是一个好长官!”
“这样大的功劳,他竟然让给我们了?!”
飞来横福,俩佣兵喜出望外,高高兴兴的便要去枭首。
但强尼虽然废了一条腿、又被砍掉一只手,却还没死啊!
这时候,强尼做出了他人生最后的疯狂,等那俩m兵走近,才突然抬起一脚,踹了出去,将一个m兵踹出去十来米,落地时就没了呼吸。
另一个m兵大惊,刺刀扎进了强尼的胸膛,强尼却大吼了一声,一把将他捞了过去,死死地勒住了他的脖子!
佣兵王的垂死反扑,那也是很可怕的。
可怜俩m兵,还没来得及领赏,就被强尼拉去垫背了。
这时,又是一个m兵小分队跑了过来,惊喜地看见了之前那一幕,不约而同地举枪,将强尼打成了筛子,尔后割下了脑袋,直接撤出了战斗。
功劳到手,还去死拼干什么?
对此,陈默是不知道的,也是不在乎的。
林子里到处烟火缭绕,陈默快步奔跑着,顺手解决了十几个m兵,其中还包括一个上尉、两个中尉,这才找到了汤森。
陈默赶到的时候,汤森正跟三个侦察连的悍卒死斗,打得正热闹呢!
汤森手持一把安装了刺刀的步枪,就像一只猛虎,不时大声吼吼着。
普通的刺杀动作,被汤森使得别有一番风味。
那刺刀,或刺,或砍,或用枪托砸人,都极为顺手。
那三个m兵悍卒,则都是反握军刀,围着汤森车轮一般地转着圈儿,不时试探性地进击,但马上就缩了回去。
四人身上都带着伤,动作渐渐慢了下来,但这才是真正凶险的时候。
伤得最重的还是汤森。
他的脸上、肩膀上、胳膊上、小腹上、大腿上加起来能有二三十道伤口,最可怕的是他肋部的一处枪伤,从那血槽看去,恐怕至少被带走了两斤肉。
这个光头美洲佬已经快要去到油尽灯枯的时刻。
若不是在佣兵部队养成了极强的战斗意志,恐怕他此刻已经不能站立了。
四个人的生死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