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三人就在附近找了一家特色小餐馆,还是任煜这富二代挑的,这餐馆就是一家非常普通的餐馆,这家餐馆是一对夫妻开的,听任煜说这里面的菜很不错。
能让任煜这富二代觉得做菜不错的地方,那就真的是不错。
因为林夕和张晓寒是第一次来这地方,就让任煜点菜了,任煜只是点了几个炒菜,今天中午估计是天气太热,没有几个人来吃饭,菜一会儿就炒好端了上来。
林夕和张晓寒一闻到菜的香味,就觉得这菜不错,然后张晓寒直接吃了四碗米饭,林夕和任煜在一旁都看呆了,不过也能理解,当初林夕从茅山下来的时候,前几顿吃饭也是这样,毕竟在茅山上想碰到荤的东西也难,鸡蛋在茅山上算是很好的菜了,而且一个星期都吃不到一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