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
吴桐抬起手打了个指响,转身道:“威特儿,把我的酒拿出来。”
又看向丁闯道:“这是我从米国带回来的,产自稻草人酒庄,这是一个比较年轻的酒庄,虽说比不上达拉瓦勒酒庄、布莱恩特家族酒庄等知名酒庄,但由于其原材料产自粉质黏土这种特殊土壤,正在渐渐被上流社会喜爱,在上次国际盲品大会上,也取得不错的成绩,你可以尝尝,会有不同感觉。”
说完,拿起服务生倒好的红酒,在手中晃了晃,品了一口。
如果坐在对面
的是女性,极有可能被他两句专业言论搞得意乱情迷,可偏偏坐在面前的是男人,还是丁闯。
只会让人觉得堵得慌。
丁闯抬起酒杯,一饮而尽,上辈子整天“酒池肉林”红酒喝过数不胜数,但一直不习惯这种东西,酸、苦、涩除此之外,没有特殊感触,要说好喝的红酒,只有一种:张裕解百纳……
“为了心生会所?”
丁闯放下酒杯,主动问道。
吴桐眼角微微上扬,心中一阵激动,自己还没说呢,他就迫不及待了?可我偏偏不说,顺着说下去,好像是我怕你一样!
还想用下三滥手段威胁我,你可能不知道,心生会所,有很多新股东!
“一口,喝没了?”吴桐故意不答,摇头叹息道:“红酒不是你这样喝的,红酒要品,要回味,要使酒水在口腔内停留八到十二秒,让每个器官充分感受,你这样喝是浪费,是在暴残天物啊。”
顿了顿,诧异道:“你不会很少喝红酒,难道以前都是这样喝的?”
丁闯:“……”
突然不知道与他说什么了,倒不是懵,而是周围很多人都看过来,尤其是相邻两桌的女青年,看吴桐的眼神中带着丝丝崇拜,听的非常认真。
“你不能这样!”
吴桐用手指点了点餐桌,站在一旁的服务生见状,走过来帮其加了点酒,继续道:“丁闯,虽说你现在的社会阶级,还处于底层状态,但也是有一定身价的老板,要学会情调,行事作风,要与自身相匹配,更要懂得各种场合的利益、与各种行事的规矩!”
“就说喝红酒吧。”他端起酒杯:“为什么要用高脚杯呢,因为红酒对温度非常敏感,不宜触碰人体温度,还有,抓住高脚杯也有很多规矩,用拇指、食指、中指夹住杯柱,还要与酒杯保持一定距离,其次是观色……”
“服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