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糖果一般。
“这把剑叫魄,据说,是我们僵尸一族的始祖花了九九八十一天铸成的。你看剑柄,是用最好、最坚固的玉石混合了献血所铸成的。若传说是真的,那么这血,就是我们尸族始祖的。”
暗夜向箫离歌慢悠悠的讲述着,也不知道她听懂了多少。
“看起来是挺厉害的。”箫离歌收回一直盯在剑上的目光道:“可是,你给的剑拿出去的话未免太招摇了吧?”
“那当然!它不招摇谁招摇?我可是忍痛割爱把它送给你的。”暗夜双手抱胸,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听言,箫离歌狠狠地在心里唾了他一口。
深吸一口气才能好好同他说话:“可是,这么招摇的剑被我拿出去,莫子非一定会问我从哪儿来的。”
暗夜眼皮都不抬一下:“你就说是你养的小情人送的呗,看看他是什么反应。”
“你……”她气急,一激动,整张脸都红了:“你就是个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混蛋……”
被她骂惯了,暗夜已经练成了“选择性耳聋症”。
眼看着她要暴起,暗夜才手一挥,手中剑身流光、霸气侧漏的魄变成了一把普通的剑。
箫离歌这才满意了,转而又问:“那我要怎么样才能让它变回去?”
暗夜有些不耐烦:“女人就是麻烦!该变的时候它就会变回去嘛!”
箫离歌撇撇嘴,忽然想起自己没有帮暗夜做事,他怎么会送自己剑?
瞪着眼睛看了他几眼,心说,这小子心里比谁都要精明,是不可能是白白送自己的剑的。
“不对吧……”她yin阳怪气地说着:“我记得我们当时说好的,我没有帮你办好事你就不送我剑。”
暗夜知道她是不知道真相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人,只好叹了口气,说了一下昨天发生的事。
昨天他跟箫离歌分开之后,就化身为箫离歌的摸样,去了那向南宫的院子。
向南宫当时正对着墙内的尸体叹息,转而看见箫离歌心里自然是一喜。
可他不是笨蛋,几乎是立刻就知道那不是真正的箫离歌。便手中化了剑跟暗夜打起来。暗夜不想引起注意,只得装怂认输。说自己是箫离歌的手下,奉命来拿那把雷鳞刀。
因为之前箫离歌就鬼鬼祟祟想开他的房门被他抓到,所以向南宫竟然相信了,还把雷鳞刀给了他,顺便,还让暗夜带了句话。
“他让我带的那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