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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志新无语,半响之后只得罢休,“那行,我就先回去了,你待会要是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我随叫随到。”
“行,行,去吧!”秦郎挥着手打发他走人。
看着凌志新远去的背影,秦郎嘿嘿一笑,自语道:“这下总算摆脱了和这个死胖子牵手逛街的嫌疑了。”
转身,进入大厦,他开始逛了起来。
等他逛完一大圈之后,秦郎的不由得脑门直转筋,尼玛,这里的衣服怎么都这么贵啊?
动不动就上千块,这特么是穿衣服还是穿钱呐?
这时他暗自庆幸自己让凌志新走人真是个英明决定,否则,让胖子看到自己这个做大哥为几千块的衣服在这抓耳挠腮的,那还不得丢死人呐。
又转了一圈,秦郎终于认定,这里的衣服实在是太不靠谱,这衣服穿在身上非得让他肉疼死不可。
就在他要走出大厦,来到另一边的出口之时,他忽地眼前一亮。
“打折!撤柜一折!”
秦郎立马来了精神,大步流星地就走了过去。
果然,这里的衣服就比大厦里面的要便宜许多了,跳起脚来最贵的也就二三百元,这价位,秦郎买起来就没有那么肉痛了。
而且,这里从上到下的各种行头应有尽有。
于是,秦郎开始大挑特挑,既然是便宜,那自然就不能轻易放过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终于,在销售小妹不耐烦的眼神里,秦郎拿着挑好的一整套衣服钻进了旁边用一块布遮挡着的临时换衣间。
不过,等他换好一身行头再出来的时候,销售小妹却是眼前一亮,好帅啊!
是的,现在的秦郎,真称得上是帅。
一身墨绿色的休闲衬衣,搭配着黑色的时尚小马甲,笔挺的休闲裤下一双崭新锃亮的皮鞋,加上鼻梁上架着一款新潮的蛤蟆镜,瞬间由刚才其貌不扬的一个人,变成了一个不失硬朗本色的绅士型男。
当然了,他也不是像某些电影明星那样帅气的扎眼,只是这身行头换下来,人比之前可算是顺眼太多了,毕竟人配衣裳马配鞍,狗带铃铛跑得欢嘛。
这不,现在的秦郎就在镜子前左摆一个姿势,右摆一个姿势欢快的很,瞧得小妹那叫一个眼晕,终于忍不住用话打断了秦郎的臭美。
“这位帅哥,你穿的这么帅气,是要去见女朋友吧?”
“女朋友?啊,是的!”秦郎几乎没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