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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买刀偶遇金枪手(1 / 4)

目送鲁智深带着两个人投西北而去,李瑾和沈睿却没有马上入城,而是先到了闻焕章家里休息了一天,第二天早上乔装打扮一番之后,才和闻焕章一道进了城里。

闻焕章和李瑾在前,都是一副书生打扮,此时李瑾的嘴唇上粘了两撇胡须,头上戴着幞头,披着一件白色斗篷,与往日作风大有不同,不是十分熟悉的人,晃眼一看,不见得能认出他来。

东京市民的生活的城市化程度已经相当高了,每日清晨五更时分,各个寺院的行者打着铁牌子或是木鱼,挨家挨户地报晓,行者们报晓也都是分各自的地段的,白天则在城里化缘。那些赶早朝的官员和赶早集的人们,听见报晓声后就立即起床。此时东京城里各个城门、桥头、街市都已开放。

东京的市民,一天的商业活动从此时就开始了,此时的街市上有卖洗脸水以及代煎汤药的,一直忙碌到天亮。那些杀猪宰羊的作坊,常常担着猪羊肉或者是用推车推着来到集市上,进城卖的猪羊动辄就是数以百计。那些卖水果的多集中在朱雀门外和州桥的西边,叫做果子行。纸画交易也集中在那里,买卖十分兴旺,商贩络绎不绝。

还有卖面粉的,每称装一个布袋,叫做“一宛”;或者以三五称作为一宛,用太平车或者驴车驮运,他们通常在城门外守候,城门一开就进城兜售,到天亮还没有卖完。还有御街上从州桥到皇城的南门这一段,那些赶早市卖药材以及卖饮食的,各种不同的叫卖声混杂在一起,十分热闹。

李瑾他们从南熏门进城,沿着御街往城内走,此时正是八九点,早市还未散去,行人络绎不绝。叫卖声此起彼伏,嘈杂的声音响起,让人不由自主地被这热烈的气氛感染,浑然忘记了这十冬腊月的寒冷。

李瑾和闻焕章在东京生活了这么久,早已经见惯了这繁华的场面,但是沈睿和李瑾的两个伴当哪里见识过帝都的繁华,从进城门开始,层出不穷的新鲜事物让人看花了眼。李瑾怜惜沈睿这小子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就得跟着自己东奔西跑,吃了不少的苦,上次来也东京只是在城外一晃而过,所以一路上是有求必应,不管他看上了什么吃的或是玩的,都掏钱给他买下来,他高兴得都快找不着北了。闻焕章虽说是当朝权贵显宦的座上常客,什么东西都尝遍了,但是与高官虚与委蛇,哪有与自己志同道合的好友同游来得痛快,所以一路上也是嘴角含笑,显然心情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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