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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民法通则(1 / 5)

不得不说两句老话说的是对的,一句也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另一句也就是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这不,这次周秀英自从和陈顶天成婚之后,那周秀英一直都是听从陈顶天的意见了,甚至连父亲周立春也都只能够排在第二名,甚至周秀英几次按照陈顶天的意见来劝说自己父亲。而这一点,恰恰让周立春有些不满,因为自己也就是这么一个独生女儿,就这么一个女儿,养大了之后居然属于别人了,这样让他非常郁闷。不过这个是每一个父亲都有的情况,这个不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不过现在周立春按照陈顶天的建议,直接把那个陈顶天负责弄好的那个关于所谓的法律张贴出来,这个法律其实也就是一个陈顶天按照后世的法律改变的。陈顶天这个荤素不忌的文抄公,可不只是抄袭那些小说文学作品什么的,甚至他还抄袭了法律。他连法律都在抄袭,简直是要把文抄公这个职业发扬光大啊!

“大家看好,这个是我们大明天地讨鞑大元帅府公布的法令,这个乃是民法通则,大家看好了。以后大家日常有什么纠纷,都要按照这民法通则来处理。”

这个民法通则,其实也就是陈顶天直接抄袭后世民法通则的内容,去掉了一些不适合古代的条例,然后直接弄到了这里了。当然,这个去掉的其实也不多,因为陈顶天知道古代人也都未必看得懂,古代没有几个是看得懂的。甚至这个民法通则里面还有不少是关于未来的社会经济制度的,这样是陈顶天所没有预料到的。他这个学习文学的文抄公,对于法律的理解也就是那些条文而已,顶多也就是把那些条文背下来了,至于里面蕴含的意思都不太明白。

不过,这个民法通则,立马在这个嘉定县引起了不小的惊讶,因为这个法律居然没有杀人的?

“怎么没有杀人的?”“是啊!按说规定律法,不是都要有什么各种杀人惩罚的吗?”“嗯,怎么没有杀人的,挨不上啊!”“是啊!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好像没有要杀人的?”……

这些百姓也都纷纷惊讶万分,因为这个法律里面居然没有一条是表明要杀人的,而这个民法通则事实上却是讲究民事法律的,并非是一般人所想的那种刑事法律。在中国古代往往法律都是刑民不分,甚至是重刑轻民,关于民法之类的法律几乎很少有,顶多也就是一些部门类的法律,并非是全国统一的法律。古代的法律以镇压百姓为主,以镇压百姓和各种维护统治为主,所以完全依赖于刑事法律来统治,通过威慑来统治百姓,所以这才造成了对于刑罚有很重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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