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旗镇,因有两根高高的旗杆矗立在镇子最中间而得名,左近过路的人,远远的瞧见这两根旗杆,就知道这里有人烟,有人烟就代表有吃喝,有歇脚的地儿。
两个带刀的生人,赶着四匹马进镇子,如何不引人注意。
“老哥,镇上有饭馆吗?”
身形消瘦的老皮匠指了指离那两根旗杆不远的一处土胚房。
“哥!”孩哥看着王重。
王重道:“记住我和你说的没?”
孩哥点头道:“记住了,饭馆是人最多也最容易打听消息的地方!要找人,去这地方准没错。”
二人一边打马往前,王重一边说道:“像这种偏僻的镇子,一般都会比较排外,现如今世道又乱,人家不知道咱们是来干什么的,就算知道也不一定相信,说不定还以为咱们是来寻仇的呢,要是说错了什么话,说不定还得死上个把人呢,所以直接问的话不容易问出真话,咱们得自己看,自己找。”
“镇子就这么大,如果你那丈人爹和未来媳妇真在的话,没两天就能找出来。”
“嗯!”
孩哥大多数时候都是这样,寡言少语,但他并不蠢笨,只是涉世未深,也没什么城府,所以多数时间喜欢用沉默来伪装自己。
也不能说是伪装,孩哥本性就是如此。
“吁!”孩哥翻身下马,动作娴熟的把四匹马儿拉住,马儿不是死物,扬蹄踩踏,扬起无数尘土。
门口的布帘子被掀开,一个穿着羊皮袄,留着半长发的瘸子拖着瘸腿,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嘴里还嚷嚷着。
“上好的马肉,陈年的老酒!客官······”
话音未落,就见牵马少年转身飞奔到自己身前,直接跪地磕头,嘴里喊着:“给丈人爹磕头了!给丈人爹磕头了······”
瘸子愣了一下,身子踉跄着后退几步,一脸惊讶的看着面前还在磕头的少年。
王重也翻身下马,牵着马走到瘸子跟前,把孩哥扶了起来。
瘸子似乎认出了孩哥,把帮着二人把马牵到后院,把两人领进里屋。
进门是一张四四方方的桌子,四周摆着四条长凳,正对门靠墙的位置,还摆着两张靠背实木椅子,中间一张桌子,桌子上供奉着一个灵位,灵位前的炉子上还插着即将燃尽了的线香。
“爹!”一个穿着花棉袄,脑后扎着条便自,头发有些凌乱,脸也有些脏,皮肤略黑的小姑娘快步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