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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这一刻我很爷们(2 / 4)

那几只丧尸的脑袋之后,我吐得可是一塌糊涂,其实我就是一个普通人,而赵陌不是。

后来赵陌告诉我,他是从小练武的人,他爷爷还在****的队伍里砍杀过鬼子,从小他就告诉自己一个男人做事不要拖泥带水,他没有读过大学,也不喜欢看武侠小说,因为他觉得小说里那些武功太假,是对真正的武学的侮辱。但是他喜欢读古书,读史书,他能背诵许多古诗词,尤其喜欢辛弃疾那一句“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那是何等的气概!

他知道自己生不逢时,混到要在夜总会当保安才能养活自己,可他一直默默的坚守着自己内心的理想,那种执着和坚韧在很多人看来是可笑的,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像是被这个时代所遗弃的废纸旧书,可他终究还是以默默的坚守回应了这个时代对他的嘲笑。

不知道这场灾变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但对赵陌来说,他反而获得了一种解脱。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末日就是正常的生活被中断了,而对于某些人来说,在过去正常的生活中,反倒要过得绝望一些,平凡而琐碎的生活看起来遥遥无期,理想最终都会被现实吞噬掉,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人也在一天天沉沦,直到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

而现在这种情况,如果最终逃不了一死,那么至少也分明的拼搏过,挣扎过,在关键的时候,还可以为自己愿意付出的人做出一点贡献。如果一定要追问人生的意义的话,也许这还要有意义一些。

赵陌跑得并不是很快,动作也并不是那么的狠戾,但是当对面的丧尸扑到跟前来的时候,他的手起刀落,正午的阳光在刀身上一闪而过,那只丧尸的脑袋就已经滚落在地。

这东西没有喷溅的鲜血,我就看到被赵陌砍得身首分离的丧尸脖子上淤积发黑的脓血慢慢的流淌在地上,只觉得他砍掉的,是一具已经搁了一整天的尸体。从尸体脖子断口散发出来的气味,带着血腥,带着腐臭,还有一种很难说清楚,但是特别难闻的臭味,有点像我小时候住的房子后面那个化工厂飘出来的那种怪臭。

这很恶心,但我真的觉得他砍丧尸的手法有种艺术感。像他这种人,生来就不是为了在琐碎而绝望的都市生活中麻木和沉沦的。

在并不开阔的走廊里,丧尸如果一拥而上,那才是最麻烦的,所以赵陌采取的战术是更为主动的出击,和丧尸形成次第交错的态势。这样虽然让自己腹背受敌,但是也能让他把刀抡圆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手里那把军用砍刀发挥劈砍的最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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