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3)

这又是什么新奇玩意,在场的所有人可未曾听闻过,精致的小瓶被柳三拿在手里,上面是一幅仕女锄花的内画,晶莹的液体呈现出琥珀色,瓶盖被柳三缓缓拧开,一手随意一甩,一柄古朴的纸扇落在了手上。

“云鬟梳罢香丝扰扰蟠,笑将金凤带斜安。玉容得汝多妆点,秀媚如云若可餐。鸦色腻,雀光寒,风流偏胜枕边看。”

柳三一边吟诗,一边摇扇。

“咦?什么味道,如此香馨,细闻如兰花,再闻却如芳草,这就是香水的味道?如若是酒水,可否尝一尝。”台下不少百姓问道,使劲的闻着空气中若有若无的香味。

柳三摇了摇头,郑重道“此物乃我花费七七四十九天制作而成,并非酒水,而是一种集百花之精髓汇聚出的精华所在,置于厅堂,芳菲菲而难亏,藏于香囊,芬至今犹未沫。男士佩戴,户服美以盈腰,女士喷撒,谓幽兰其不可配。正所谓朝饮木兰之坠露,夕餐秋菊之落英,余香九日,绕梁不绝,实乃居家必备,男女幽会之极品啊。”

果真这么神奇?如果是真的,那这种玩意可比胭脂俗粉好用多了,不少妙龄少女早已习惯了每日几个时辰的擦粉着妆,若是有这种奇妙的东西,岂不是比天天洗花浴都方便舒服。

“多少钱,大爷我回去试试,看看到底有没有你说的那么神奇。”台下一个穿的花花绿绿的公子哥公鸭嗓喊道。

柳三走了过去,笑着说道“不贵,黄金十两。”香水的定位本就是高级奢侈品,专卖给那些土豪和达官贵人的,算其成本和利润,也就五十倍的空间,当然这一点只有柳三知道,谁让他明白自己手里的这瓶香水,在大宋来说,目前应该是独此一件。

“我了个去!十两黄金,我买胭脂都能买八十马车了。”公子哥一翻白眼,差点晕了过去。

“目前天下仅此一瓶,只有身份显赫者,才配拥有此物,若无我所说那般奇效,我柳三愿蹲大牢。这位爷嫌贵,不买就是。”柳三冷冷的回道。

似乎很多人都在犹豫,毕竟十两黄金可不是普通百姓所能消费的起的,柳三目光扫视着台下,这么做除了想一炮打响香水的名气,更重要的是他想靠这个捞取自己的第一桶金。

有时候,钱比权更加好用。

“我要了。”一个青年男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不过这男子,却是个和尚,令柳三吃了一惊。

和尚虽说并未穿戴僧袍,但光秃秃的头顶上九个新鲜的戒疤,已经摆明了他的身份。

柳三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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