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无尽距离压缩至一点,刚刚离手就追上了金乌。
不过与此同时,天上的太阳忽然大炽。
这会儿本就到了晌午,正是阳光最猛烈的时候。这一下阳光忽然爆发,竟比原先更加耀眼了十倍不止,直照得天地之间只剩一片白茫茫,新都东城所有立在户外的人都抱住脑袋,头晕目眩,老弱者当即倒地不起。
这样的强光,根本不是真仙以下的生物承受得住的。
更重要是,这样耀眼的光一下穿透了无尽空间当中那一层层薄而透明的隔膜,直接照到了金乌身上。
连宁小闲全身,都笼罩在这样澎湃的金光之中。
下一瞬,空间里空空如也。
连宁小闲带金乌,二者一起从乌谬制造的领域当中消失了。
这便是金乌独一无二的天赋:光遁。它原本就诞生于光明,只要阳光能够照射进来,就能为它指明前进的方向,与光同行,不被迷惑,不被误导……也不被围困。
乌谬手里光芒一闪,长戟重新返回,半空中却有两根羽毛轻飘飘落了下来。
羽毛是纯金的颜色,根部还沾着一滴鲜血,同样也是金色的。
他还是射中了,只不过金乌犹能带伤逃离开。可是这会儿阳光普照大地,普照整个南赡部洲,谁知道它飞去了哪里?
他身边有光芒一闪,却是曹牧赶到,从乌谬手里接过金羽,喝了一声:“来!”
方才在阡陌上打闹的那对男童立刻奔了过来,一眨眼就到跟前,速度居然比仙人还快。宁小闲方才若是对他们动了恻隐之心,这对兄弟必定趁机出手。
推人那个捋起袖子,取一柄小银刀在自己腕上割了一记,淡红色的鲜血顿时涌出,流到下方接好的皿里,自己倒是面不改色,显然做这事情习以为常。
皿里的血量飞快过半,他才收回手腕。曹牧端起皿轻轻晃动,口中一边喃喃有辞,待得血液形成一个小小漩涡,才将羽毛上的金血小心翼翼地滴落进去。
两种不同的鲜血甫一接触,即打了个旋儿,却并不交融,泾渭分明。待得童子血平静如湖面,那一滴金血开始在皿中缓缓向西移动。
曹牧立刻抬头:“他们往西边去了!”
他手下养着的这对童子唤作药童子,顾名思义,是服用曹牧悉心调配的各种药物长大的。他们从犹在母体中就开始汲取药力来易筋洗髓,做先天之功,待得后天降生下来,资质就远超常人,轻松修炼到了混元境;可是曹牧当然也不会平白无故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