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未落,空气中就响起了“砰砰”几声巨响,她转头看去,正好望见了黑黝黝的枪管正对着自己。
他们终于动用了本位面最有特色的武器。
罗欣榆惊魂甫定,却发现自己毫发无伤——子弹靠近三人之后就停顿在半空,像是嵌入了无形的墙里。长天不顾弹头还滚烫发红,顺手取了一粒细细观察,道了一声:“有趣。”这个位面的人类与南赡部洲不同,他们寻求强者之路全基本倚靠外力,以至于无论装备有多精良,身体依旧脆弱得弹指可化飞灰。
随手将它掷出。这枚子弹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并且回时比来时还要快出许多倍。
三人走到厅后,走望见楼梯口挂着个闲人免进的牌子,知道就是这里了,于是扶着旋梯而上。不过刚刚踏上一步,眼前就有红影晃动。
这个影子也是个人,只是身周散发出淡淡红光。他的身材不高,形体劲瘦,可是奔跑起来的速度却是远远地超越了常人,甚至也超越了这世上速度最快的生物。
谁都知道,速度和时间是成反比的,速度越快,所用的时间越少。而这个人的速度,就达到了令时间都慢下来的地步。他甫一冲上来的时候,攻入洋楼的三个敌人举手投足都变成了慢动作,甚至飞向他们的子弹都在缓慢飞行,留在空气中的弹道清晰可见。
只有他,依旧可以自由行动。
敌人没有还手之力,任他宰杀,这真是他最喜欢的一瞬间。
先杀哪一个好呢?他的目光在三人面上逡巡,最后选定了长天。在场的同伴,十有八、九是这个俊美男人所杀,连他自己都从这厮身上感受到了强烈的威胁。
不过他刚刚递出军刀,想要一把捅穿对方的喉咙时,却见到这人眼珠动了一下,牢牢盯住了他,随后闪过很淡很淡的金光。那种眼神,是看待猎物的神情,让他心底无端一寒,手上动作更是加快三分。
然而他没有成功。刀尖离对方咽喉还有三寸时,就被两根手指挟住了,他甚至听到对方噫了一声,似是有些惊奇。紧接着“叮”地一响,这把千锤百炼的军刀就被夺了过去。
在他还未反应过来,军刀就温柔地滑过他的咽喉,轻盈得像三月里掠水而过的燕子。
他还未断气,浑身力量先一步消失,虽说不出话,眼里却写满了不可思议。这人的速度,居然比他还要快出无数倍,以至于这一回是他变作了泥塑木雕,任人随意摆布。
他当然不知道,对于时间的理解,莫说是华夏了,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