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时玉的面前时,已经是小半个时辰之后。
胭脂肉,顾名思义,是一道红色的肉。碟子上,铺着一层绿色的菜叶,叶子上,一块方方正正的胭脂红的肉正颤颤巍巍的放在上面。
时玉用餐刀切下了一小块,顿时看清楚那肉里面竟然是金黄色。肉质明亮澄澈,十分之美。
几乎是要写迫不及待的尝了一小口,感觉到那肉入口即化,时玉正要夸赞。可接着她却皱起了眉头。
这道菜入口即化,口味鲜浓,本应该为上品菜,可也正因为太鲜了!浓重的鲜味压过了肉本身的香,也遮盖住了因为烹调手法不够火候所带来其他问题。
到底是这家的水平就是这样,还是这压根就不是主厨做的呢?
盯着眼前的胭脂肉瞧了一会儿,时玉更觉得答案倾向于后者。自己都能轻易品尝出来的毛病,帝都的食客这么多,又怎么可能会吃不出来?
将筷子放下,她掏出一张银票放在桌上,留下那只吃了一口的胭脂肉,离开了天香居。
堂倌见她离开,以为她没付钱。奔来一看,顿时松了口气,桌子上好端端地放着一张百两银票呢!可当他收钱,准备收盘时,却见那碟子里的肉只缺了一小块,顿时呆愣住了。
天香居的胭脂肉几乎没有被剩下的情况,大多都是一上来就被分食干净,怎么这位却……
想到方才那位小姑娘衣着朴素,面容普通,堂倌也就没当回事。东西一打包,准备回去中午吃,至于被剩菜的情况他是决计不会去告诉后面的那些大厨们的。
可谁知,在第二天的时候,堂倌又见到了这个小姑娘。
同样的时间,坐在同样的位置,点了同一个菜。最后也依旧是吃了一小口,便结账而去。
堂倌有点奇怪,这是不合胃口吗?他偷偷尝了口,明明很好吃啊!
再等等,如果她明天来了,还是这么个情况,那他就去告诉后面的大厨们。
事实上,第三天,时玉依旧准时到来。堂倌不知道为何,看到她有点不安起来。等见到她菜还只是吃了一口,终于忍不住问道:“小姑娘,这菜这么好吃,你为什么只吃一口?”
时玉见堂倌一脸疑惑的样子,想到自己这几天的表演感情全做给瞎子看了,顿时失笑。
装逼装过头了貌似。
“只吃一口,是因为不好吃罢了。”
堂倌瞪大了眼睛,旋即脸上浮出冷笑:“我们的天香居的胭脂肉不好吃?小姑娘你会不会吃东西